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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贺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2  浏览次数:162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3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和水平,推进贺州市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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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绿色农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延链条、提效益”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加工处理技术支撑,发展秸秆高质高效利用产业,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力补齐秸秆离田收储短板、提高秸秆加工利用水平、打造秸秆规模高效利用亮点,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行动目标

2023年,通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开展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总结、提炼和进一步推进秸秆集中收储、加工处理、多元利用高效模式,秸秆集中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健全,秸秆加工处理技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利用途径进一步拓宽,利用产业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离田率达2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完善秸秆离田收储体系。抓好秸秆离田收储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离田收储模式,重点推广机械离田作业和人工收集离田相结合的模式;在水稻种植集中区域,中稻、晚稻秸秆以离田利用为主,重点推动秸秆有机肥、秸秆饲料、秸秆栽培基质等利用;在玉米种植集中区域,重点推动玉米秸秆离田,青贮饲料、草食动物颗粒饲料等方面利用。围绕水稻、玉米集中种植区域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站(点),视具体情况建立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临时堆放转运点,持续完善收储站(点)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年内培育年秸秆收储规模达千吨以上的主体1家以上,依托收储主体发展秸秆处理经纪人、订单式收购等延伸秸秆收储触手、消灭收储死角,提升县域秸秆离田收储能力。

(二)提高秸秆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农作物综合利用模式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不同方式、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各县(区)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类型秸秆进行合理推广应用及自主创新,推进传统加工利用方式和新兴加工利用方式同步发展。干稻草要重点发展有机肥生产、通过揉搓丝化生产养殖饲料和稻草编织品加工;青绿玉米秸秆、花生藤要重点发展青贮、黄贮饲料和秸秆颗粒(粉状)饲料加工,推进秸秆加工处理水平从初级逐步向中高级转型。年内建设年秸秆加工量五千吨以上的主体1家以上,推进秸秆加工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高效益发展。

(三)打造秸秆资源高效利用模式。按照“扩规模、提效益、强带动”的思路,将秸秆综合利用与有机肥生产、畜禽养殖、食用菌种植等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因势利导扶持、发展和引进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规模较大、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打造集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于一体的综合利用企业,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因地制宜推动秸秆利用传统产业、延伸优势产业、扶持新兴产业,建设年秸秆利用规模达千吨以上主体1家以上。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推广“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户”等模式,激发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质效从企业到农户均实现显著提升。建设展示基地1个以上,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及成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档升级。

(四)建设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依托中央转移支付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平桂区建设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结合项目县(区)实际,重点围绕“秸秆集中收储、加工处理、多元利用”三大关键环节,选定主攻方向,重点推进秸秆收储队伍和收储站点建设,提升秸秆集中收集储运能力;扶持引进、培育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企业,提升秸秆产品价值;发展秸秆多元利用产业,建设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展示基地,示范推广秸秆多元利用成果,强化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补齐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短板、提高集中收储能力和加工处理水平、打造秸秆高效利用产业,县域内秸秆集中收储和加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各县(区)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编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年度方案,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报送市土壤肥料生态站。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凝聚专家力量,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政策制定、任务落实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技术推广和相关规程编制等提供技术支撑,督导推进年度任务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区)要组建本级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指导组,强化技术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本地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科普宣传。项目县(区)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核心示范区、展示基地等,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提升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县的秸秆集中收集处理利用试点建设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县(区)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区)督促限期整改。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土壤肥料生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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