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充分发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效应,扎实推进我市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集成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二、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实施秸秆还田有利于增加土壤肥力,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性状和团粒结构,减少化肥农药等投入,增加粮食产量,特别对是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成效显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禁烧工作中“疏”的主要途径,已被广大干群普遍认可,通过项目实施,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三、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通过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全市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并符合作业标准的实际种植户(以村组确认为准)。夏季优先补助使用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水稻机插秧技术的实际种植户;秋季优先补助使用犁耕深翻还田技术和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技术的实际种植户。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对象同样是实际种植户,只有在财政承担全部犁耕深翻作业费用(不再向农民收费)、作业面积全部实现智能监测、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化手段确定作业机手的3个条件同时满足的前提下可以补助给作业机手,但必须通过相应“一卡(折)通”系统直接打卡补助给作业机手(严禁通过其他组织和集体进行转付)。秸秆离田的实际种植户不得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或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实行轮作休耕并在“夏秋”当季按规定还田作业的,可给予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轮作休耕结束后不得再跨季(年)享受作业补助;涉及临时土地转让的,以双方协议确定受益方。
四、文件中有哪些干货?
在政策覆盖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实际种植户每亩秸秆机械化还田可得作业补助25元,犁耕深翻还田每亩可得补贴40元,每年补助2000万元左右。
五、文件主要涉及哪个机关,有没有其他机关?
主要涉及各乡镇(园区、街道)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
六、群众受益点、受益面在什么地方?
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农户实施定额补助,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补助25元,犁耕深翻还田每亩补助40元,按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夏季在不超过省下达的指标情况下原则上应补尽补,资金有节余的,转秋季继续使用,如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省级下达指标,则全市各乡镇按面积同比例安排。近几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秸秆还田有效熟化土壤,提高有机质含量,氮、磷、钾成分,化肥用量减少,农作物产量增加,品质提高,竞争力增强,效益提升。
七、群众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市财政部门分别于2022年9月15日、次年1月31日前直接将夏、秋两季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八、群众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干什么?
秸秆还田作业结束后,在计划指标范围内,分夏秋两季,由村级组织申报,填写202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申报确认表,报乡镇农业部门。土地流转地块提供流转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报乡镇备案。乡镇农业部门按村进行审核汇总,填写202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申报公示表,由乡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兑付汇总表、2022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清册并于当年7月20日、12月10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纸质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九、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如果群众受益受影响,可联系市农业农村局与该乡镇、及所在村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