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玉米每亩25-40元,水稻每亩25元。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经营主体,玉米、水稻秸秆省级补贴每吨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秸秆生产生物产品、开发生物质能源、生产工业原料的,玉米、水稻秸秆省级补贴每吨3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600万元对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3、秸秆全量利用试点补贴:
秸秆部分还田作业按不超过全量还田标准的80%给予补贴,离田部分的秸秆可享受离田利用补贴。
4、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和生物质锅炉补贴:
哈齐大绥四市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资金1470元,为农户集中供热的机关事业单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每蒸吨补贴5万元,单个项目锅炉不超过50万元。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每蒸吨补贴5万元,单个项目锅炉不超过50万元。
5、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贴:
2022年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每县补贴资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