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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补贴秸秆还田、秸秆离田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23  浏览次数:64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黑龙江省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规定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秸秆全量利用试点补贴、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贴五大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玉米每亩25-40元,水稻每亩25元。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纳入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经营主体,玉米、水稻秸秆省级补贴每吨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利用秸秆生产生物产品、开发生物质能源、生产工业原料的,玉米、水稻秸秆省级补贴每吨3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600万对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3、秸秆全量利用试点补贴:

秸秆部分还田作业按不超过全量还田标准的80%给予补贴,离田部分的秸秆可享受离田利用补贴。

4、农村秸秆替代散煤补贴和生物质锅炉补贴

哈齐大绥四市户用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每户最高补贴资金1470元,为农户集中供热的机关事业单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每蒸吨补贴5万元,单个项目锅炉不超过50万元。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每蒸吨补贴5万元,单个项目锅炉不超过50万元。

5、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补贴:

2022年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每县补贴资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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