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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务川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85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保护全县良好生态环境,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遵市农发〔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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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确保“零火点”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建立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联防联控制度和网格化禁烧监管责任体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分管” 的原则,成立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人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室,由李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一是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落实到村、到田间地块、到生产主体,切实做到全覆盖,消除工作盲区、死角。二是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全年至少开展巡查检查4次,并做好巡査痕迹记录。在夏季、秋季收获季节,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査监管和驻守值班,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简报、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镇村村民代表、党员会议、悬挂标语、发放小册子、知识讲座、宣传栏等有效载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更重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广泛参与。

(四)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撑体系,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因地制宜,推进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 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种植 大户全面实行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积极拓宽秸秆利用渠道,逐 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严禁焚烧秸秆。

(五)培育收储体系。大力培育秸秆经纪人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专业化的秸秆收储运公司,逐步建立以企业为龙 头,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专 业化和市场化。

(六)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燃烧。坚持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秸秆露天燃烧责任。建立秸秆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协议等方式,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间地块、到生产主体。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鼓励村民举报秸秆露天燃烧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对发现的秸秆露天焚烧事件,要坚决制止并及时移交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 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认真开展秸秆禁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宣传教育、监督管 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职责,确保各项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査考核。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 标考核范围。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子通报批评。 

(四)报送信息简报。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撰写简报,分别于 6 月 10 日、9 月 10 日、11 月 10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报送至县能源站,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18585386291;邮箱:7671700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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