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2019年,各县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把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抓手,浠水县政府一是组织自然资源、税务、电力部门制定落实一村一台小型秸秆粉碎机,机收秸秆切碎还田作业每亩补贴10元等政策;黄梅县政府对购置秸秆打捆机每台最高补贴20万元,对秸秆收贮网点按收贮利用量每吨10元进行补贴;武穴市政府对新建4个收贮网点,每个点补贴30万元;红安县政府对全县利用量达到50吨以上的企业和6个秸秆收贮网点,按实际秸秆收贮利用量每吨100元进行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以来,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2015年综合利用率82.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到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了95.43%,对比2015年提高了12.83%,全市共引进或培育年利用秸秆5000吨以上市场主体54个,建设秸秆收贮运网点68个,农机收割粉碎还田400多万亩。全市整体实施“五化一体系”项目,中央投资867万元,共扶持企业21家,收贮网点14个,增加收贮能力4.7万吨,增加综合利用产能6.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