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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出台实施意见2027年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4  浏览次数:388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的总体思路,推动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农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到2024年底,新建、提升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21个,培育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5家。持续提升秸秆露天焚烧监控覆盖面,基本构成秸秆焚烧“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的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到2027年底,全面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离田利用率达到45%以上。
推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在粮食播种面积1万亩以上的乡镇优先布局建设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并逐步扩大到所有涉农乡镇,同时拓展农事服务中心秸秆收储和初加工功能。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打捆离田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推动秸秆生产端和利用端有效对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设备补贴比例,增加秸秆打捆机、夹包机等机械设备的保有量。
构建秸秆产业化利用长效机制。培优扶强一批产品附加值高、综合利用量大、服务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加大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补助力度和综合利用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本地秸秆。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核心技术攻关。
在变废为宝方面,意见强调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丰富秸秆原料使用形式,鼓励开展秸秆压块、切割、揉丝等粗加工。鼓励垃圾焚烧电厂、生物质燃料热电厂、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燃煤热电联产企业每年掺烧一定比例的秸秆,降低碳市场履约成本,全力推进离田秸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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