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转发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余杭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综合布局,优化利用结构,完善工作机制,培育各类主体,推进“收集、储运、处理、利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政策依据
本《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为《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余政发〔2022〕10号)、《关于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2〕76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
余杭区所有镇街。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由补助对象、补助范围与标准、申补程序、指导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等五部分组成。
(一)补助对象。对本《实施细则》的补助对象进行说明,包括综合利用主体、收集储运主体两类。
(二)补助范围与标准。对本《实施细则》的补助范围与标准进行说明。包括综合利用补助、项目建设补助、收集环节补助、秸秆利用农机补助四类。
(三)申补程序。对本《实施细则》的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申报要求等主体申报程序、镇街审核程序、区级复核程序等进行说明。
(四)指导管理。对《实施细则》的日常指导、监督管理、项目验收等内容进行说明。
(五)资金拨付管理。对《实施细则》的补助资金拨付时间和方式、资金监管等内容进行说明。
五、施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