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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04  浏览次数:62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广西梧州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转发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逐步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原则,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立健全收储运用体系,逐步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五化”发展格局,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做好布局规划。各县(市、区)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本地区不同作物品种、不同利用水平、不同产业现状,科学编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利用工作方案,建立扶持政策、技术措施相互配套的支撑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机制,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培育秸秆利用主体,创新秸秆利用模式,推进区域秸秆利用差异化发展,实现区域内秸秆利用有主体、离田收储有途径、产业发展有目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等)

(二)加强培育利用主体。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中的优势,因势利导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重点扶持壮大广西三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三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现有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挖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技术成熟、市场广阔、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依托专业合作社等,引导组建和扶持一批秸秆收储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鼓励秸秆收储主体在乡(镇)、村培育发展秸秆经纪人,延伸收储链条。到2025年,全市培育年秸秆利用量千吨以上的规模龙头企业12家以上、年秸秆收储量千吨以上的收储主体6家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梧州市税务局等)

(三)积极推广高效模式。加大对各县(市、区)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的总结提炼力度,形成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在水稻种植区域,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模式、秸秆翻压还田模式、秸秆腐熟还田模式、秸秆—有机肥模式、秸秆—食用菌—肥料基质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在玉米种植区域,重点推广秸秆—饲料—肥料种养结合模式、秸秆—食用菌—肥料基质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在蒙山县蚕桑种植区域,重点推广桑枝—基质—食用菌利用等模式。在养殖重点区域,推进秸秆饲料化多元利用,鼓励结合粮改饲项目种植全株青饲玉米等。推广秸秆—食用菌—肥料基质利用、秸秆—基质—肥料循环利用等模式,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覆盖面。推广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鼓励生物质发电厂加快技术升级,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四)着力构建收储体系。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秸秆收储点,苍梧县、岑溪市、藤县作为主要粮源基地县,每个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临时堆放转运点;蒙山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可谋划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形成“县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乡(镇)有秸秆收储点,村有秸秆转运点”的收储运网络,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全覆盖。以县为单位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探索建立村集体收储模式,发展致富能人作为秸秆经纪人,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快在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网络,探索解决闲散地块、边远地区等收储站点难以覆盖区域的秸秆收储难题。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收储主体支付费用租用村集体收储场所、雇用农户参与收储站点运营管理,实现秸秆收储持续运行、长久获益。(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等)

(五)聚力聚焦重点区域。要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000米范围内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农田作为重点区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推进本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抓好每年7月、12月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在重点区域推进农作物秸秆“夏还秋收”模式,抢抓下季作物耕作前的有效时间,通过推进秸秆快速腐熟还田和机械打捆离田利用等模式,做到应收尽收、应用尽用、高效还田。科学做好交通干线沿线秸秆收储点建设规划,支持各类秸秆收储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建、扩建秸秆收储站点,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网络,从根本上解决重点区域秸秆焚烧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

三、实施重点工程

(一)秸秆变肥工程。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发展一批高端秸秆肥料化加工产业。以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秸秆还田为落脚点,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积极探索农机农艺结合,引进适宜我市的秸秆还田机械,通过改良农业机械或改进农作物种植技术,使农机与农艺相配套,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效率。统筹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资金,建设一批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通过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套种绿肥等措施,提升耕地肥力。到2025年,全市建成百亩以上的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达9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梧州市税务局等)

(二)秸秆畜禽工程。鼓励畜禽养殖重点县(市、区)对秸秆贮窖、加工机械、秸秆饲料产品进行补贴,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揉搓丝化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和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市建成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2000吨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达9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三)秸秆能源工程。在已建成秸秆生物质发电企业的县(市、区),鼓励秸秆发电厂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扩大秸秆生物质发电收集利用秸秆覆盖面,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推进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秸秆燃气等燃料化利用,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发展秸秆沼气工程,实施以秸秆与畜禽养殖废弃物混合物为原料的沼气工程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设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混合物为原料、年秸秆利用量万吨以上的能源化工程项目达4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梧州市税务局等)

(四)秸秆原料工程。重点以水稻秸秆为原料,发展壮大草席、草帘、草垫、稻草人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改进秸秆编制工艺,发展一批草席工艺品、秸秆艺术画等高端秸秆制作产品,提升秸秆编制产品附加值。鼓励各县(市、区)结合特色产业深入挖掘,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无烟炭、零甲醛板材、清洁制浆造纸等产品的原料化产业发展。推进以秸秆为原料制作食用菌种植基料、育秧基质,发展使用秸秆、菌渣、畜禽粪便作为原料发酵生产有机肥等产业。到2025年,全市发展规模化秸秆原料利用项目达3个。(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梧州市税务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和梧州市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梧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督导工作。县(市、区)政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快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乡村振兴局,梧州市税务局等)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列入本级本部门预算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方式等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开展奖补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耕地土壤改良与培肥经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资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用地用电保障,优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加工主体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生产加工的主体,按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挂钩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对秸秆离田、利用、收购、运输等环节的机械购置,可参考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和方法,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标准进行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梧州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利用故事,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共享秸秆利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等)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要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之一,切实压实责任,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抽查。市联席会议要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强化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及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采取明察暗访、交叉评估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督考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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