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南宁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以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增加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以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为主线,坚持系统谋划、多方共赢、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坚持创新机制、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积极培育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离田利用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技术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以上,进一步提高离田利用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引导,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以“培育利用主体—构建收储体系—扶持发展产业”的思路,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支持马山县、上林县、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和东盟经开区等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升秸秆消纳利用能力;重点支持横县、宾阳县、隆安县、青秀区和武鸣区等构建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着力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能力,为秸秆各类利用原材料供应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支持横县、宾阳县和青秀区发展秸秆利用产业,打造生物有机肥、秸秆颗粒饲料、特色食用菌、秸秆颗粒燃料、秸秆原料化利用等秸秆利用产品。以优化产业布局为指导,在横县、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和武鸣区等种植大县(区)。水稻主产区,早稻秸秆以腐熟还田培肥为主;晚稻秸秆以离田利用为主,重点培育发展秸秆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秸秆基质、原料加工利用和收集收储等产业主体;玉米主产区重点培育发展秸秆青贮饲料、秸秆饲料颗粒、秸秆基料食用菌栽培等产业。在上林县、马山县和青秀区等县区重点围绕肉牛、奶牛、肉羊等产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和养殖垫料利用,推行秸秆订单收购模式,推进水稻、玉米等秸秆离田收购,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打造秸秆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以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为原则,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推广应用模式,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利用和收储格局。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有机肥模式、秸-菌-肥基质利用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集收储模式。
(二)培育龙头主体,发展秸秆利用产业。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收储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主体。借鉴横县“层级收储体系”成功经验,秸秆综合利用要注重结合县域特色优化产业结构,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实施一批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重点、有突出扶持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秸秆吸收、消纳能力,延伸产业链,带动县域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优质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引进秸秆肥料商品化生产、牛羊养殖饲料化加工、食用菌基料化利用等实施主体,发展秸秆商品有机肥、秸秆优质饲料和秸秆基料种植食用菌3个主要产业;市、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秸秆收购补助标准,按主体收购秸秆量给予主体相应补助。
(三)推广成熟模式,提升秸秆利用水平。加大对我市成熟模式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推广广西近年来集成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五料化、收储运等六大类集成技术体系及十大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详见附件),提高秸秆农用水平。市、县要统筹秸秆还、离田结构布局,针对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技术路线,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离田能力;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转型升级。在养殖重点地区结合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揉搓丝化、微生物发酵以及秸秆饲料颗粒生产技术;鼓励结合粮改饲项目种植全株青饲玉米等,推进秸秆饲料化多元利用。推广“秸—菌—肥基质利用”“秸秆—基质—肥料循环利用”等模式,推广食(药)用菌种植模式,积极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生产,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覆盖面。推广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鼓励秸秆电厂加快技术升级,提高秸秆在燃料中的比重;推广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制作草席、草帘、草垫、稻草人等,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人民政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积极与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糖业发展、林业部门协调沟通,共同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装备新产品试点,争取新增一定数量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补贴新品目;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全部敞开补贴,对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鼓励各地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各县区对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补助标准。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传播平台,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农民等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亮点挖掘,树立、宣传一批典型,增强辐射带动效应。组织各市县和相关企业赴外省考察、鼓励各县区之间进行交流学习,共享秸秆利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四)强化督导考核。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设区市考核指标,市、县区要加强工作督导力度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跟踪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强化年度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