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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5年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486
 

             中国秸秆为综合报道,为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利用玉米茎穗兼收机械及收贮设施,统筹推进秸秆饲料收贮工作,实现玉米秸秆不落地、不沾土直接转化为优质饲料,助力我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内容

2025年,省级坚持“自愿申报、先建后补”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玉米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项目,对实施主体给予作业补贴,力争完成作业总面积达到23万亩以上。

(一)实施主体。

使用2025年新购的四行(及以上)玉米茎穗兼收机开展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的养殖场(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合作社、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秸秆饲料收贮加工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2025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使用新购的四行(及以上)玉米茎穗兼收机作业(单机作业面积600亩含以上验收合格的面积每亩补助不高于85元。同一作业地块,不得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补贴。

(三)补助方式及资金规模。

采取据实补助、压年补贴、省级直拨”方式,补助资金规模2000万元,列入下年度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畜牧部分)预算。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6月底前)。各市县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县(市、区)畜牧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畜牧局备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邮箱qdiiuwan@163.com)。

(二项目申报储备(7月20前)。各市县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有关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填写《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示范项目申报表》(附1)、《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实施主体承诺书》(附2),申报提交所在县(市、区)畜牧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查,将初审确认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纳入县级项目储备库,所有申报材料存档,于7月20前将储备库内项目主体汇总,形成《茎穗兼收一次作业示范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3)报省级备案后,组织项目主体实施。

(三)备案安装录入(9月底前)。各项目县(市、区)要加强项目主体与机械销售经销商的对接,做好购机指导和融资服务。储备项目主体采购作业机械落户上牌后,向县级畜牧部门提供作业机械行驶证、购置机械发票、机械铭牌拓印图片、机械正侧面照片等材料,县级审核确认后,通知平台公司安装农机作业监测终端设备(一台作业车辆只能安装一个作业监测设备,主体不允许私自增装或调整监测设备),并将作业机械牌照、行驶证、购机发票、项目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补贴资金发放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卡号,如申报主体为个人,应使用社会保障卡)信息录入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行驶证信息应与项目申报主体信息一致(参与作业车辆必须是自有车辆,公司车辆可以在法人名下)。原则上,9月底前所有项目主体应完成作业监测终端的安装与信息录入。

(四)项目实施、验收核准(12月底前)。各项目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地块、机械运维、技术指导和秸秆销售等对接服务。11月底前,各项目县(市、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主要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数据,重点对作业机械、作业面积、重复申报补贴等情况进行二次复核和验收核准,必要时可采用人工现场测量或部门联查等方式核验。县级验收核准无异议后,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导出《茎穗收获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3)》(附件4),经项目主体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项目县(市、区)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导出《茎穗收获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7)》(附件5),主管领导审阅加盖公章报省级备案。12月底前,省畜牧局组织对项目县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抽验。

(五)项目资金拨付(翌年6月底前)。省畜牧局对审验合格的拟补贴对象和作业面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审验合格的作业面积和资金规模测算全省平均补助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并征得省财政厅同意后,将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实施主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肉牛产业发展基础好、秸秆产量较大、适合大规模机械作业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二)强化项目引领。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加快组织实施,引导购机主体购置茎穗兼收机及配套机械,帮助购机主体对接机械设备生产厂商、协助办理农机保险贷款组织开展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办理驾驶证,加强操作培训、菌剂选用等技术指导,帮助对接作业乡镇、村屯种植户和秸秆收贮企业,畅通秸秆饲料销路。

(三)加强政策支撑。各市县要在项目申报储备、收贮作业、审核验收、重复申请补助核实等环节紧密推进,缩短时限,确保作业机器数量和作业质效,确保应申尽申、应作尽作、应补尽补,确保同一机械不重复申报茎穗兼收作业补贴、同一地块不重复申报同类财政补贴。鼓励各市县利用中央秸秆综合利用、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等政策资金优先支持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主体开展秸秆黄贮饲料收贮。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市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及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和移动端多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技术优势和项目政策,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推广普及茎穗兼收作业的浓厚氛围。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模式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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