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近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配套制定了《2020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新政策明确,奖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等。其中,对2019年以来“两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竣工投产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补助标准明确了秸秆标准化收储点、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等项目的补贴门槛、补贴上限以及分摊比例。
◈(二)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2020年,省财政安排1.2亿元资金,按照200元每吨的标准,在37个县区试点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商品有机肥60万吨。补贴对象为我省注册的、取得肥料正式登记证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其原料必须为我省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我省是继浙江、江苏、北京之后,为数不多的对商品有机肥推广进行补贴的省份,目的就是加大有机肥的推广力度,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