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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28  浏览次数:63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现将济南市钢城区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供全国秸秆行业参考。


     


各镇(街道)农技站,高新区、棋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当前正值夏收季节,小麦等夏收作物陆续收获,秸秆产生量大,气候干燥,安全隐患多,为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有效治理秸秆焚烧,现就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当前,环保形势严峻,省、市及中央环保督察相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对此,各镇(街道)、高新区、棋山旅游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抓住关键时节,抓好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制定出台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的奖励政策,依托各类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积极探索秸秆收储的机制、办法,通过建立秸秆收储站点、加工站点、确定收集联络员等形式,把分散的生产农户和加工企业连接起来,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特别是在重点焚烧区域内出现较多火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面向农村和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及秸秆禁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参与意识,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培训,搞好示范

通过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力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开展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提高技术入户率。充分发挥各类农技推广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从推广成熟实用技术入手,重视技术交流、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提高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技能,使秸秆综合利用真正成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标准化生产基地为依托,积极引进、示范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大力培植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广辟渠道,综合利用

(一)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大力推进小麦、玉米机械收割、秸秆直接还田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结合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在蔬菜、瓜果等高效作物上,加快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利用生化处理技术,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和生物有机肥,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的需要。

(二)开发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把推进秸秆饲料化与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秸秆打包青贮饲料、秸秆微生物发酵、秸秆氨化青贮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三)示范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加快推广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碳化技术,发展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四)积极推广秸秆原料化利用技术。引进开发以小麦、玉米秸秆、玉米芯为基料的食用菌新品种,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适当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为秸秆综合利用广开门路。

五、部门联合,严格督查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秸秆禁烧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形成处置秸秆禁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在秸秆禁烧高峰时段,区农业农村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严肃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加强农业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农业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和生态破坏事件。

附件:1、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2020年钢城区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钢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1、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就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6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二、目标要求

全面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模式,防治大气污染。2020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示范与推广

围绕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生产,通过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加强农机具维护、操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机械收获、秸秆直接还田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秸秆机械还田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二)开发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

把推进秸秆饲料化与调整畜禽养殖结构结合起来,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生物发酵、直接饲喂等利用技术,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

加快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结合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在蔬菜、瓜果等高效作物上,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利用生化处理技术,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和生物有机肥,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的需要。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四)示范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

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加快推广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碳化技术,发展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0%以上。

(五)积极推广秸秆原料化利用技术

示范推广以玉米秸秆、玉米芯、小麦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栽培技术,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适当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为秸秆综合利用广开门路。秸秆原料化利用率达到 10 %以上。

以上重点任务的责任主体、任务落实单位:各镇(街道)农技站(社会事务管理局),监管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步骤

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随后实行长效管理。

(一)调查摸底(6月1日-6月15日)

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各镇(街道)农技站(社会事务管理局)要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农作物生产情况、秸秆产量、利用现状、综合利用加工企业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6月16日—11月30日)

各镇(街道)农技站(社会事务管理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住关键时节,落实具体措施,抓好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

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并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督查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做好情况调度、总结和资料汇总整理等。各镇(街道)农技站(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度,搞好督查

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三夏、三秋等关键时期实行一周两次调度),半月一督导,一月一汇总上报,及时编报活动信息,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对各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手机短信、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面向农村和农民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使秸秆综合利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服务,搞好示范

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开展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把各项秸秆利用技术落实到位。鼓励发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秸秆集中回收、机械整地还田等秸秆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和配套服务组织,积极培植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示范典型,提高秸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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