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推动为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实现“十三五”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有关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
以全面禁止焚烧为目标,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途径,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并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杜绝因秸秆焚烧导致的空气污染事件。
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主要有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在粮食产能区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产能区秸秆还田全覆盖。结合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实施“地力提升 1112工程”,鼓励农民多种紫云英等 绿肥,水稻机械收割的地方要大力推广稻草粉碎还田,每年水稻秸秆还田100万亩以上。鼓励农业部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资金用于作物秸秆还田。农业项目区内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肥料场地,支持其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用地管理。在草食畜牧业生产项目立项中要明确建设青贮、氨化等设施的要求,鼓励养殖户利用秸秆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生产。对较大规模利用秸秆发展食用菌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优先扶持申报、实施食用菌标准园等项目。
二是推动循环利用,结合水稻机收,引导农机手规范操作,将稻草粉碎全量还田;示范推广马铃薯稻草包芯、果茶菜园秸秆覆盖控湿保湿控草等技术,鼓励应用秸秆发展双孢蘑菇、平菇、鸡腿菇、草菇等设施食用菌,并将其列入园艺作物标准园项目补助内容;积极发展利用秸秆用于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基质,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推行秸秆过腹还田,运用青贮技术、秸秆氨化等技术,发展肉牛、山羊等饲草动物养殖。
三是推广适用机具体,加快灭茬机、秸杆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铡草机、捡拾压捆机等秸杆综合利用机械的推广应用,条件成熟的,列入农机购置补贴。大力推广应用带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二次割刀的全喂入或半喂入联合收割机;鼓励改造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引导加装秸秆切碎(粉碎)匀抛装置和捡拾打捆相关机械,鼓励农机加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鼓励发展与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
四是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以多种原料混合厌氧发酵生产秸秆沼气,提高产气率。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发展秸秆直燃发电和秸秆纤维素乙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量。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或炭化、秸秆沼气等秸秆燃料化产业;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品、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等产品生产。
五是推广成熟模式,组织编发本地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包括核心技术及其要点、配套技术及其要点、配套设施设备和政策措施(如规划方案、规章规定、投资补助、终端补贴、税收优惠、特许经营以及相关的土地、电价、运输等扶持政策)等,并在所在地农业等政府部门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县级有关部门如何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督促各县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舆论引导和焚烧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焚烧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群众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强化种植户的责任意识,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将露天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鼓励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出现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种植户不享受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对规模种植基地,农业部门要及时登记备案,协助其与畜禽养殖场、有机肥加工厂、食用菌生产大户对接,及时消纳作物秸秆。积极引导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