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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吉林省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3  浏览次数:57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时下东北地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关键时期,现转发2014年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吉林省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和省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省政府向省农委下达的到2015年全省秸秆还田量达到500万吨。省农委制定了《吉林省秸秆还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玉米秸秆还田实施方案

(2014-2015年)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向省农委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秸秆还田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吉林省玉米秸秆还田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一、主要目标

通过大力推广玉米秸秆还田技术,逐步减少或杜绝玉米秸秆焚烧,减轻大气污染。同时,通过实施玉米秸秆还田达到培肥地力、蓄水保墒、减少沙尘、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实现黑土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具体目标任务:

 

到2015年,吉林省玉米秸秆还田计划达到550万吨(含全省玉米根茬还田400万吨)以上,比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高出50万吨,玉米秸秆还田占玉米秸秆总量的13%以上,比2013年增加3个百分点。

 

其中:2014年玉米秸秆还田达到500万吨以上(含全省玉米根茬还田400万吨),其中,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项目中实施免耕秸秆腐熟还田4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20万吨;高光效、宽窄行等新型栽培技术示范推广24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40万吨;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还田8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40万吨。

 

2015年玉米秸秆还田达到550万吨以上(含全省玉米根茬还田400万吨)。其中,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项目中实施免耕秸秆腐熟还田8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40万吨;高光效、宽窄行等新型栽培技术示范推广30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50万吨;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还田120万亩,折算秸秆还田60万吨。

二、任务分解

玉米秸秆还田是全省农业部门的共同任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任务。

(一)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秸秆还田。

依托农业部、财政部实施的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采取技术补贴、财政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农民实施玉米秸秆还田。2014年全省共实施示范推广面积40万亩,在九台、农安、榆树、梨树、前郭、辉南、柳河、洮北区、德惠等地实施。2015年全省计划实施面积80万亩。(省农委农业处牵头,省土壤肥料总站配合完成并组织实施)

(二)示范推广高光效、宽窄行还田技术。

结合省政府大面积推广的玉米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和玉米宽窄行交替休闲种植技术,2014年示范推广应用面积240万亩。2015年推广应用面积300万亩。(省农委农业处牵头,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配合完成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还田。

结合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的推广使用,逐步推广应用免耕播种技术,促进玉米秸秆粉碎还田。2014年推广应用面积80万亩,分别在长春、四平、松原、白城,辽源、吉林和公主岭等地实施。2015年推广应用面积120万亩。(省农委农机处牵头,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配合完成并组织实施)

三、完成时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3月前,制定下发吉林省玉米秸秆还田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4月1日-2015年10月25日,各市县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总结汇总阶段各年度11月25日之前,各市县及相关单位按要求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报省农委汇总后报省政府。

四、保障措施

加强玉米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应用,是解决农民焚烧玉米秸秆、减轻空气污染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可扶持发展的现实选择。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玉米秸秆还田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合力推进。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省农委有关处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省农委科教处负责玉米秸秆还田的协调、汇总、上报,负责相关技术要点编写和印发;省农委农业处负责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秸秆还田、推广高光效和宽窄行技术秸秆还田任务的督导落实;省农委农机处负责玉米机械化收获秸秆粉碎还田任务的督导落实。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配合农业处、农机处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和技术培训指导。各市县农业(农机)部门要参照上述责任分工,将具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地块和人头,确保秸秆还田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扶持。

全面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补贴;有效引导广大农户广泛应用高光效、宽窄行等还田技术,对经营主体进行示范补贴;继续对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实施购置补贴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提高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区域安排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措施,积极开展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通过给农民提供参观了解的成功实例,让农民眼见为实,看到秸秆还田技术的效果和利益,促使农民自觉学习应用。充分发挥现有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校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农业科技人员与秸秆还田应用村和乡镇的联系制度,突出技术培训和典型宣传,以点带面。在引进新技术、新机具等方面,要重点培育扶持秸秆还田大户,发挥其带头和示范作用,全面促进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的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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