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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2  浏览次数:580

     浙江绍兴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林局,市直开发区农业职能局:

  为切实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迎接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及《绍兴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确保建城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露天焚烧,其他区域达到93%以上。
二、工作举措
1.大力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推进肥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和捡拾打捆作业,视秸秆数量,实行全量或部分粉碎还田,提高土壤肥力,并对多余部分秸秆进行合理收储再利用。加快推广应用捡拾打捆机,发展与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对不适宜农机作业的地区,鼓励秸秆覆盖、生物腐熟、稻麦双套、行间铺草等其他方式还田。
2.加快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积极培育秸秆收贮组织,引导其与种植户(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建立健全利益联接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完善秸秆利用产业链。
3.积极推动中小规模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途径利用。因地制宜实施秸秆中小规模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或炭化、秸秆沼气等秸秆燃料化产业;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饲料(包括过腹还田);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发展秸秆覆盖培育毛笋、雷笋等。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健康绍兴”建设、迎接“卫生城市”复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2.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定期通报,协调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知识技术等。

 绍兴市农业局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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