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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农户和企业如何实现秸秆共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884
  只有让农民在秸秆利用方面获利远大于一烧了之,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如何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让政府、农户和企业参与的这场博弈转化成“多赢”局面?

               
   黑龙江省政协委员赵又霖认为,秸秆综合利用大致有“五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但 “五化”方式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秸秆还田虽然技术上比较成熟并在大力推广,但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如还田会消耗大量的土壤氮源,氮肥不足秸秆分解就会很慢。而农机手为了省时省力,减少机械磨损,茬留得很高,高茬还田的秸秆分解速度更慢,直接影响“秋整地”和春播。

  生物质能作为“消纳大户”被政府部门和企业一致看好,但是在一哄而上、收购成本高、发电量受限的形势下,短期内很难赢利。

  戴着“减少污染保护大气环境”与“惠农”的光环,各级政府部门鼎力支持秸秆发电企业,然而资本市场毕竟要遵循价值规律,全国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普遍不赢利或者微利。秸秆本身的季节性非常强,农作物成熟后才有秸秆可收。在农作物的生长期,电厂会面临原料不足等问题。

  “秸秆是易燃物,不易储存。随着秋天的到来,大量秸秆集中收储,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另外秸秆储存时间过长也会腐败变质,导致热值大幅下降。”孙耀晨说。

  孙耀晨还指出,东北地区的秸秆收集半径很大,可达150公里,运输成本很高。更难以控制的是,秸秆的收集受地域限制,“如果农户之间串联哄抬价格,当地的秸秆价格就会高得离谱。”而在利益驱动下,也有部分生物质发电企业打着秸秆综合利用的旗号偷偷地掺烧煤炭,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秸秆发电虽然有国家的价格补贴,但是秸秆发电的排污费核定方式却比照燃煤发电。李刚说,秸秆在地里烧也就烧了,但是到了电厂集中再烧就有环保要求,需要有总量指标,需要达标排放,“一定意义讲,建一个生物质发电厂相当于在当地增加了一个‘排污大户’。企业需要购买价格不菲的总量指标,同时还要缴纳排污费。初步估算,一个30兆瓦的生物质发电厂,每年需要缴纳排污费近百万元。”

  黑龙江省政府出台的“三年大气行动计划”则提出,2016年和2017年,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量要分别达到1039万吨和1154万吨;到2018年年底,哈尔滨市要完成玉米和水稻秸秆还田200万亩,推广民用生物质锅炉5000台,建设青、黄贮窖50万立方米,建设秸秆收储中心40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综合利用量达到1360万吨。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秦世平认为,光有目标显然不够,帮助农民和企业找到“疏解”渠道才是破局之道。他建议不要光盯着发电,应该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供热锅炉取代燃煤锅炉。

  对于秦世平的建议,李刚认为是可行的,他表示利用生物质锅炉取代燃煤炉解决县级城市供热问题是一个发展方向。

  “用秸秆代替煤炭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对一些热力管线难以到达的区域、不具备其他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区域,完全可以应用秸秆成型燃烧锅炉。”李刚说,生物质是中国传统燃料,以前以散烧为主,容易导致大量一氧化碳产生、冒黑烟、污染环境,而成型燃烧是由外逐步向内燃烧,与氧气接触面积大、燃烧充分,污染较小。

  记者了解到,尽管在同样热值下,秸秆燃料能节约很大的成本,但目前来看,生物质燃烧器的价格还是有些偏高,一个4吨的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就要15万元。

  “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企业很难承受。另外,结焦、烟气达标排放等问题也需要解决。”秦世平说。

  即使现在“风头正盛”的秸秆造纸,污水的达标排放也成为横在造纸企业面前的一道“硬杠杠”。

  据记者了解,我国造纸工业是从草浆“摸爬滚打”过来,因为草浆生产污染严重,所以被迫选择“弃草从林”,但由于森林资源匮乏,造纸企业回头来又重新研究草浆。尽管时过境迁,秸秆造纸企业称“采取了先进的工艺、COD(化学需氧量)指标有很大程度的降低”,但能否真正达标排放、当地能否有总量指标来平衡,这些都是必须直面的问题。否则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秸秆问题解决了,但是污水排放问题却出现了。

  有专家提出,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社会生态效益高、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采取科技、政策、法律等多部门联手协作的立体推进措施,但目前我国还没出台系统性的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秸秆的综合利用。

  黑龙江省秸秆产业化服务中心主任孙伟说,秸秆治理利用具有准公益性质,但目前尚缺乏相关有效政策的支持,秸秆还田缺乏资金补助;生物质发电上网受限、没有额外的电价补贴;工业原料化利用缺少技术经济政策扶持等,这些都是需要直面的问题。

  汪立志认为,应从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上找出路,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特别是在秸秆收集储运、终端产品应用等薄弱环节给予支持,才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也就是说,让农民从秸秆还田、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获利远远大于一烧了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钱没少花、力没少费等问题,孙耀晨认为,秸秆补贴应该补贴产品,而不是补贴给农户,“与其在田间地头控制,不如在末端控制。如果政府把这部分资金补助给生物质发电厂,根据送到电厂的秸秆数量进行合理的价格补贴,这样既能保证农民的利益,也能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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