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秸秆直接还田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农作物综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重点推进“五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市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
(二)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大力推广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创建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高效腐熟还田示范区1000亩,完成2026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示范还田面积14300亩,到2026年底,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加大秸秆“五化”综合利用。各镇、三都办事处坚持“以禁促用”,完善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加大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市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培育一批甘蔗叶分布式除杂点和秸秆专业化打捆、粉碎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水稻、甘蔗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市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同时围绕秸秆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方向引进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二)科学开展秸秆直接还田工作。各镇、三都办事处、市农林科学院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粉碎深翻还田等机械化还田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堆沤腐熟等还田技术,确保完成2026年省下达主要农作物示范还田面积14300亩任务。同时,结合撒施腐熟剂、补施氮肥等农艺措施,建设主要农作物秸秆高效腐熟还田技术示范区1000亩,提高直接还田质量,打造标准化、可复制的秸秆还田示范样板。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作业农机安装作业监测终端。优化秸秆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秸秆粉碎机、深翻机、旋耕机等新型农机具。
三、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2026年省级资金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43万元以及2025年省级资金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结余24.06693万元,合计67.06693万元。主要计划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秸秆直接还田补贴48.56693万元;
(二)用于示范推广秸秆高效腐熟还田技术项目1000亩,每亩155元,总共15.5万元。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核查、验收直接还田和示范项目费用3万元。
以上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计划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时,该项资金可在本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范围内调剂使用。
四、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秸秆直接还田补贴
1.奖补对象。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登记开展从事秸秆还田等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公告组织申请登记备案,2025年已备案的农机服务组织不用再登记备案。
2.奖补标准。秸秆直接还田必须按照秸秆还田作业技术标准和作业范围开展作业,直接还田作业的机械作业机具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须详细填报原始作业数据,并保存机械还田作业轨迹数据。开展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单一低茬收割”作业补助标准为40元/亩,“低茬收割+翻耕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70元/亩。
(二)秸秆高效腐熟还田技术示范项目
1.主体遴选。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开邀标遴选开展秸秆高效腐熟还田技术示范区项目实施主体。
2.作业内容。实施主体采取“低茬收割粉碎 + 旋耕翻压 + 生物腐熟 + 碳氮调节”一体化还田模式,在开展低茬收割作业后,用无人机按每亩分别撒施 500克秸秆腐熟剂、10斤尿素实施碳氮调节,旋耕作业后灌水泡田2-3厘米。
(三)资金拨付
1.秸秆直接还田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贴”方式拨付,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奖补资金。
2.秸秆高效腐熟还田技术示范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五、时间安排
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到2026年11月底。
(一)2026年4月上旬前,开展实地调研,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印发工作。
(二)2026年4月底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成新增农机服务主体备案工作。
(三)2026年5月到2026年11月底,完成秸秆直接还田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作业面积核查、统计及验收工作,在儋州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三都办事处要认真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体责任,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监管、实施进度及质量监督检查等,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资金保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际需求,明确年度资金需求,并按规定报请市政府,我市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及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工作经费。
(三)强化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三都办事处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宣传和技术推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科普宣传,讲好秸秆综合利用故事、宣传典型经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引导农民秸秆科学还田。
附件:1.儋州市2026年秸秆直接还田补贴申请流程
2.儋州市2026年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业补助申请表
3.儋州市2026年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业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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