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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28  浏览次数:69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持续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低碳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建设一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布设不少于一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建设一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市场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秸秆饲用转化和清洁能源利用规模不断壮大,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不断拓宽。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变肥料还田,提升耕地质量。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适用技术,形成适应机械化生产、助力后茬作物稳定优质的秸秆还田规程,推进秸秆就近就地轻简化科学还田,提高土壤钾素利用率,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动,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购置秸秆处理和生产有机肥装备,建设秸秆粪污有机肥生产线,扩大秸秆生产有机肥消纳量。上党区、屯留区、长子县、壶关县等县区要结合当地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在蔬菜秸秆粉碎、深埋、沤肥进行肥料化处置上探索典型经验做法。

(二)推进秸秆变饲料养畜,减少粮食消耗。积极推进“粮改饲”,发展种植青贮玉米品种,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升秸秆饲料供给能力。

(三)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生物质清洁取暖,打造一批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生物质发电等生物质能利用,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在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

(四)推进秸秆变基质原料,培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以玉米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食用菌基质、育苗基质、栽培基质等,用于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造纸、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降解膜、餐具等加工产业,延伸秸秆利用产业链条,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五)推进收储运体系建设,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四、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县级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审确定”程序,黎城县被省厅确定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黎城县要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

(一)项目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支持对象。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及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农机专业服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支持对象要适度集中,避免过于分散。

2.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

(二)重点工作

1.编制实施方案。黎城县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等,6月17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和市农业资源工作中心。要及时将本地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2.建设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不少于1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3)。

3.培育市场化主体。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

4.开展监测评价。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不少于1个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5.打造典型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围绕“五化”利用进行创新实践,打造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建立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形成秸秆还田科学技术模式。

项目县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情况。从6月开始,每月15日前向市局科教科和市农业资源工作中心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结和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主推技术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加强组织推动,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解,实化工作举措,加强项目监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履职尽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抓,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政策配套。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推动地方落实税收、信贷、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利用好土地保护利用、耕地质量提升、农机购置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合力。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三)做好技术支撑。各县区要充分依托地方农技推广体系等技术力量,组建本县区秸秆综合利用专家组,在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台账管理、开展技术指导、总结典型案例、强化宣传培训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县区农业种植制度和耕作方式,针对目前秸秆还田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技术可操作、能落地的县级秸秆还田技术规程,指导本地秸秆还田工作,切实提高还田质量和效益。各县区于9月15日前上报县级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四)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县区要加强对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编制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根据本区域内不同耕地、不同作物,明确秸秆利用途径和利用模式,以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为重点,以实现区域秸秆资源全量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细化目标任务、技术措施和保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县区于6月24日前报送本区域实施方案,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调查,做好2022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抓好质量控制,切实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为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各级政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

(六)强化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采取邀请专家技术指导、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现场示范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水平,及时总结各地秸秆利用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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