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纳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按月调度工作进展。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强化秸秆禁烧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秸秆禁烧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
完善体制机制。全市上下坚持“市督导、县负责、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完善“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秸秆禁烧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明确各乡镇(街道)为禁烧工作实施的主体,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人员,开展常态化管控。各乡镇、村(社区)成立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队伍800余个,全天候不间断开展秸秆禁烧和宣传,努力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方式,宣传贯彻禁烧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禁烧告示信、推广秸秆禁烧承诺制,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悬挂禁烧标语、组织宣传车辆、利用喇叭广播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控秸秆禁烧。今年上半年,发放《关于秸秆禁烧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9万份,全域推广禁烧承诺制,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29万余份,基本做到农户全覆盖,强化禁烧宣传和源头管控,通过移动和电信发送秸秆禁烧宣传短信90万条,悬挂宣传标语1000余条。同时通过电视播报、微信推送等方式持续推进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强化禁烧督查。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第三方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全天候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配备灭火设施,对发现的秸秆、垃圾、落叶焚烧火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扑灭并进行GPS定位和现场拍照取证,避免出现大面积的火点和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扑灭的火点立即通报至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扑灭。截至目前,已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12次,出动督查人员96人次、车辆48车次。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带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分片包保督查,督查结果通报至属地,进一步压实地方秸秆禁烧责任。
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巡查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各地成立秸秆禁烧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截至5月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成立了10个禁烧工作组,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车辆105车次,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罚违规焚烧秸秆行为2起,通过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推进综合利用。近年来,黄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始终坚持秸秆资源“市场化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生态效益明显增强。通过引进发展一批、自主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一批,大力发展秸秆“五化利用”市场主体,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全市年利用秸秆能力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有54家,其中饲料化利用21家、能源化利用17家、基料化利用11家、肥料化利用5家,年利用秸秆能力千吨以上的企业有19家。持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年收储秸秆1000吨以上)17个。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新途径,结合生猪产业发展,在全市示范推广秸秆发酵床垫料养猪技术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发展黄山靓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发酵养殖垫料生产企业,建成富顺养殖场、国良养殖场等30家秸秆生猪发酵床养殖骨干经营企业,500多家秸秆发酵床生猪养殖(户),共建发酵床猪舍16万㎡,其中发酵床面积11万㎡,饲养生猪4万余头,年收储利用农作物秸秆5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结合我市农村茶(菊)加工燃煤替代工程的实施,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据统计,燃煤替代工作开展以来,茶叶菊花燃煤型加工设备已替换和自然淘汰1.5万台,年消耗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颗粒燃料3.5万吨,约减少燃煤使用2万吨左右。今年截至5月底,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28018吨,综合利用量2659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9%。
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和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秸秆禁烧管控成效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生态环境资金的重要依据。市环委办按周通报秸秆禁烧第三方专项督查结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地火点认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