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和防止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烧范围
洪塘镇全区域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禁烧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了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禁止秸秆禁烧第一线,切实抓好管控措施的落实。洪塘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应道斌
副组长:杜富田
成员:各驻村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诚同志担任。
(二)责任层层分解。按照“属地管理、火源控制”的原则,镇蹲点班子成员和蹲点干部负责各自点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责任主体,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负责人,对本辖区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层层落实责任,在本辖区内签订禁烧工作责任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个责任人,实行“镇督导、村为主、户联防”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各村组织巡查队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公开信,村民会议,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反复宣传,深入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到村到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着力形.成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夯实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督查问责。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存在秸秆焚烧的村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全年来巡查未发现火点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点火农户按500-1000元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如因点火造成重大灾害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被市、区巡查督查通报发现火点的村,按每次1000元标准对村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