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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南区大番坡镇2021年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1  浏览次数:62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秸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导向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环发〔2020〕15 号)、《钦州市秸秆禁烧工作三年方案(2020-2022 年)》精神,有序推进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同志有关秸秆禁烧的批示指示精神,科学划定禁烧区、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网格化监管、加强巡查执法、推进管理式焚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大幅减少,因秸秆露天焚烧导致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明显降低。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划定并完善秸秆禁烧区,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清单式管理机制,强化联动巡查、严格预警问责,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控体系,基本实现禁烧区监控全覆盖。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秸秆禁烧重大事项,成立大番坡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职责分工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多级联动禁烧工作网格,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社区)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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