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试行)》(苏农机推〔201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技术标准。
一、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
(一)旋耕灭茬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水稻、秸秆切碎匀抛→施用基肥(增施氮肥)→旋耕还田→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作业要求:收割前茬在作物的收割机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0厘米以下;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0厘米;耕作深度≥12厘米,覆盖率≥80%;建议应用反旋灭茬旋耕作业。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大中小型拖拉机;配套相应的秸秆还田机械进行还田,也可采用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少(免)耕条播机等。
(二)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水稻、秸秆切碎匀抛→施基肥(增施氮肥) →铧式犁(或圆盘犁等)耕翻→旋耕机碎垡(或重型耙碎垡) →机械播种→镇压→机械开沟。
2.作业要求:收割前茬作物的收获机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0厘米;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0厘米;犁深度≥20厘米,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80%。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一般采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耕翻采用1L系列铧式犁、1LY系列圆盘犁、犁旋一体复式机;旋耕播种施肥镇压复式作业机;少(免)耕条播机等。
(三)其他技术要点
1.适时收割水稻,作业时土壤含水率15%-25%之间。
2.机具在作业时,应根据田块的具体形状确定作业路线,应尽量避免重耕、漏耕、重播、漏播及小角度转弯次数。
3.大田地块经平整后,田块高低落差不超过3厘米。
4.提倡各地采用先进的秸秆还田技术,如少耕条耕条播技术及高程度复式作业技术。
5.根据田块土壤情况,在播种镇压后,土壤含水率较低的田块应进行窨水,以利于种子出苗。
二、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
(一)水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小麦、麦秸秆切碎匀抛→放水泡田→水田秸秆还田机耕埋草(一次作业)→施基肥(增施氮肥)→起浆整平(二次作业)→土壤沉实→水稻机插秧。
2.作业要求:联合收割机留茬≤15厘米;秸秆切碎≤10厘米,均匀抛撒于田里,秸秆还田机作业深度≥15厘米。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还田机械采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或者中小型拖拉机,匹配相应幅宽的秸秆还田机械。
(二)旱还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小麦、麦秸秆切碎匀抛→秸秆还田机旱作灭茬还田→放水泡田→施基肥(增施氮肥)→平田整地→土壤沉实→水稻机插秧。
2.作业要求:联合收割机留茬≤15厘米;秸秆切碎≤10厘米,并均匀抛撒于田间,秸秆还田机作业深度≥15厘米。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或者中小型拖拉机,匹配相应幅宽的秸秆还田机械;秸秆还田采用秸秆还田机。
(三)犁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适当留茬收获小麦、麦秸秆切碎匀抛→施基肥(增施氮肥)→铧式犁(或圆盘犁等)耕翻→旋耕机碎垡(或重型耙碎垡)→放水泡田→水田平整→水稻机插秧。
2.作业要求:收割前茬作物的收获机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5厘米;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5厘米;犁耕深度≥22厘米,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80%。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一般采用75马力以上拖拉机;耕翻采用1L系列铧式犁、1LY系列圆盘犁、犁旋一体复式机;水田驱动耙等。
(四)其他技术要点
1.在常规施用基肥的基础上适当增施氮肥。为了加速还田秸秆的腐解,提高当年的还田效果,在还田作业时要配合施基肥。在总施肥量与不还田土壤肥料用量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以每100公斤秸秆增施纯氮1公斤为宜,并根据基:蘖:穗把比为4:2:4施肥。基肥以选择铵态氮或尿素为好,并提倡有机肥、无机肥结合,均匀撒施在秸秆残体上。
2.水稻移栽返青后,立即采用露田脱水,以便土壤气体交换和释放有害气体,促进根系生长和分蘖;此后应进行浅水勤灌的湿润灌溉法,使后水不见前水,保持干湿。
3.上水泡田要严格控制水层,泡田时间1-2天,以还田作业时水层田面高处见墩,低处有水,作业不起浪为准,水深1-3厘米;水层过深,浮草增多,作业时水浪冲击过强,影响秸秆埋土效果,耕整平整度差;水层过浅,土壤耕作层泡不透,秸秆泡不软,作业时埋茬效果差,作业负荷大,作业后田面不平整,不起浆。
4.耙平后在要让泥土适当沉实,以防止机插时飘秧、倒秧和栽插过深,影响分蘖和产量。总的原则是秸秆还田田块土壤的沉实时间要大于不还田的田块,一般粘性土壤整地后应沉淀2-3天,壤土沉淀1-2天,砂性土壤沉淀1天。
5.机手合理规划作业路线,确保不漏耕、不重耕。
6.机手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确保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质量。
附件2:
要求第三方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核查内容:
1、省、市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兑付情况。重点核查补助标准是否达标以及资金兑付是否准确、及时。
2、申报作业补助对象具备的资格条件。重点核查能满足作业要求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的拥有情况。
3、秸秆机械化还田上报面积的真实性。根据上报作业面积清册重点核查作业面积准确性。
4、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执行情况,重点抽查作业质量。
5、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相关核查内容。
二、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核查技术标准:
1、旋耕灭茬秸秆还田作业时,核查收割机是否按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0厘米以下;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0厘米;耕作深度≥12厘米,覆盖率≥80%。
2、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时,收割前茬作物的收获机是否按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0厘米;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0厘米;犁深度≥20厘米,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80%。
3、适时收割水稻,作业时土壤含水率15%-25%之间。
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核查技术标准:
1、水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中,联合收割机作业是否按留茬≤15厘米、秸秆切碎≤10厘米,均匀抛撒于田里,秸秆还田机作业深度≥15厘米等要求执行。
2、旱还水整秸秆还田作业中,联合收割机作业是否按留茬≤15厘米、秸秆切碎≤10厘米,并均匀抛撒于田间,秸秆还田机作业深度≥15厘米等要求执行。
3、犁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中,收割前茬作物的收获机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5厘米;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5厘米;犁耕深度≥22厘米,耕深稳定性≥85%,碎土率≥80%,覆盖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