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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港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浏览次数:505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县级级政府作为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直接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任务,距离农作物收割不足4个月时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迫在眉睫,中国秸秆网将刊发基层政府农作物秸秆实施方案,供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府、企业、技术研发、农民群众等行业内外参考。

          

     贵港市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产量大分布广,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民生活和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但随着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秸秆遗弃和焚烧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开展秸秆露天禁烧暨综合利用,对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保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以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为根本目标,拓宽秸秆利用渠道;以秸秆资源高效转化为基本途径,提高秸秆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推进方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秸秆收运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综合利用的产业体系。到2021年,“重点管控区”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实现农村环境改善、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行动原则

(一)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持全域监管、依法打击露天焚烧。积极推动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逐步提高利用率,最终实现全量资源化利用。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坚持把秸秆禁烧与大气质量改善相统一,率先以主城区、主干道等敏感地带作为“重点管控区”,加大工作力度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向全域推进。

(三)社会协同、各方参与。通过舆论引导、罚烧奖用,在全市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光荣、露天焚烧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政策支持,调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行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引导建立收集、运输、储存、加工、利用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形成“农村更生态、农户可受益,市场有需求、企业获效益”的治理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察全市的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均按照“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原则,将相关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明确其在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方面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以及联防联控协作方式。市县乡村组户六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六级联防联控,确保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和农户。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户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研究出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税收优惠、投融资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积极招商引资,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在现有资金渠道内,统筹各方面资金,用于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大秸秆有机肥、秸秆还田、秸秆养畜补贴力度,加大秸秆收储运各环节及项目的支持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研究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中心(点)和加工场地租用地实施地租补贴,将秸秆初加工及产品运输纳入绿色通道,实施运输路费减免。对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范围,降低秸秆初加工成本。各县(市、区)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制定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制度体系。根据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制定具体实用的秸秆机械还田技术规范,积极开展示范,完善技术体系,优化作业模式。针对农作物种类,制订发布秸秆机械化收获、留茬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实行市县累加补贴。研究制订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的行业标准,促进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标准化,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推进秸秆资源“五化”利用的产业体系。

一是发展秸秆燃料化利用。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减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和污染。积极引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热解气化项目建设,发挥节能减排功效。根据秸秆资源种类和可利用资源量,合理规划产业布局,2021年全市新增热电联产秸秆生物质消纳10万吨。积极推进燃煤小锅炉能源革命,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2021年全市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能力30万吨。

二是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确定还田方式,重点推广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免耕覆盖还田,建立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铡草机、秸秆捡拾机、打捆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进行补贴,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农机与农艺融合。在“重点管控区”联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切碎装置才能进田作业,实现秸秆粉碎就地还田,2021年全市水稻秸秆还田达到40万吨。鼓励引导农民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堆沤、生产有机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2021年全市利用秸秆沤肥能力达到10万吨左右。

三是培育秸秆饲料化利用。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的对接,创新探索秸秆饲料化应用新模式,支持种养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探索多种形式的秸秆贮存使用方式。积极培育秸秆饲料加工企业,促进秸秆饲料规模化利用,鼓励养殖户利用秸秆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生产。加大对养殖户利用秸秆加工机械的补贴力度,对部分重点企业收储秸秆的运输费用、贮存库房建设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力争到2021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左右。

四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稻杆、甘蔗叶、玉米芯等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栽培品种、设施类型和栽培模式,引导秸秆基料食用菌规模化生产,培育壮大秸秆基料食用菌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积极探索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菌。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自动一体化基料化利用加工点,促进秸秆粉碎后的基料化或无土栽培的原料利用。力争到2021年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达到5万吨左右。

五是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企业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秸秆纤维代木技术创新,发展制浆造纸、板材、活性炭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鼓励秸秆代粮生产酒精、木糖醇等。完善配套产业及下游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力争到2021年,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到10万吨左右。

(五)引导形成秸秆收储社会服务体系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络。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鼓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购买农作物收获机械时,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设备,促进秸秆应收尽收。切实发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收集和储运畅通。到2021年,全市打包离田秸秆能力达到50万吨(农户直燃、粗饲料直喂、草编、基料化等用途不需机械打包离田),占秸秆可收集量的50%。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体系。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乡镇、村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具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推进方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分。实行信息上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达产达效的进行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分工负责、联防联控。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秸秆露天焚烧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负责对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考核;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依法处理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全面实施甘蔗机械化收割、甘蔗秸秆破碎还田和综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争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秸秆生物质发电、生物质锅炉、秸秆原料加工等领域综合利用;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筹措,整合现有各类资金,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加大秸秆贮存和综合利用用地支持力度;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收储运暨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理拒绝或妨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通过天网天眼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控;市林业局负责对林区范围树枝、落叶禁止焚烧监督执法;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秸秆、落叶、生活废弃物等垃圾禁烧工作,加大管控执法力度;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商的规划,信息发布,并组织开展相关招商引资活动;市气象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气象信息发布,做好人工增雨降雨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市农投集团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用地规划,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利用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建设;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农场范围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撑、严格标准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简便实用的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技术,促进技术普及应用,在“重点管控区”采取必要的强制标准。加快建立秸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检测标准体系,实现生产设备标准化、产品标准化和工艺操作标准化。深入推进秸秆压块技术示范工作,集成创新一批通用型和实用性技术装备,分类型、分地域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技术培训,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秸秆利用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

(四)形成舆论氛围、实现群防群治。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全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对违规焚烧的敢于曝光露丑、对综合利用显著的予以公开褒扬,形成焚烧秸秆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民禁烧秸秆的自觉性。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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