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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高邮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02  浏览次数:53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2025年江苏省高邮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转发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以减量化、资源化、高效化为目标,优化秸秆利用模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参与、科技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通过科学规划、精准施策、资金扶持和技术创新,推动秸秆还田与离田协同发展,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国、省考断面上游(干流5公里、支流1公里)两侧及环高邮湖1公里范围内,做到应离尽离。

三、实施内容

在全市巩固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统筹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

稳步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不断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提升还田装备现代化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秸秆还田服务模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作业服务,同步开展稻麦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

大力推动秸秆离田“五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持续优化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丰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聚焦工业原料化相关重点领域,发展高附加值的秸秆加工利用技术,完善产业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做强秸秆经济。

四、资金预算

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共计2124万元,具体补助标准为: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每亩补助15元,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每亩补助40元,稻麦秸秆离田每亩补助20元,油菜、大豆秸秆离田按吨位补助,每吨不超过40元。

五、补助对象

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补助给全市符合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用于秸秆离田收储的补助给秸秆离田收储主体。同一季内同一田块不重复享受秸秆离田和还田作业补助,同一季内同一田块秸秆不重复享受离田收集作业和储存环节补助。

六、进度安排

20251月—5月:制定补助办法,做好离田、还田各项准备工作;

20256月—7月:实施夏季麦秸秆还田及离田作业;

20258月—9月:开展第三方核查,核算资金并兑付夏季还田和离田补助资金;

202510月—12月:实施秋季水稻秸秆还田及离田作业;

20261月—20263月底前:开展第三方核查,核算资金并兑付秋季还田补助和离田收储补助资金。

七、重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要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政策调整过渡时期,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宣传普及、培训教育、咨询服务、投诉处理、舆情应对等工作。同时要制定出台相应的补助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部门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向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市发改委要给予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市数据局要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申报许可予以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全力保障秸秆收储、加工项目用地需求;市公安局、交通局要保障秸秆运输车辆通行顺畅,按照农忙时节农业作业机械政策对待;市税务局要根据规定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供电公司要积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电力设施开户和线路架设工作。

(三)制定补助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根据当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安排和计划,科学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补助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补助办法要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门槛、补助范围、补助流程、核定细则、资金兑付、资金监管等内容。

(四)科学划定区域。各乡镇(园区)要在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和产量、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运输半径、产业化利用优势、经济特征、发展布局、农民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宜还则还、宜离则离的原则,科学确定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收储利用的范围和季节。监督各类主体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作业,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确保秸秆留茬符合收集要求。

(五)严格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力度。要做好政策告知、补助申报、确认公示、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机制。

 

附表:2025年高邮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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