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广西贵港市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费1378万元。
一是市财政安排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秸秆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各200万元,用于三区开展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市财政对“重点管控区”采用水稻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按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测算重点管控区水稻的种植面积9.40万亩(单造),一年两造奖补资金188.0万元。
三是重点管控区甘蔗面积3.71万亩,产生秸秆量为1.86万吨;玉米面积2.48万亩(单造),一年两造产生秸秆量为1.49万吨,全部收集运输到企业进行焚烧生物质发电处理。预测重点管控区需要收储运输处理的甘蔗、玉米秸秆量3.35万吨,按照从田间地头收集甘蔗、玉米秸秆到临时收储点市财政给予补贴170元/吨测算,需要市财政补贴569.5万元。超出20公里运输距离的秸秆量为1.45万吨,平均超出运输距离11.6公里,市财政按1.25元/吨/公里,需奖补资金21万元,两项合计需补贴590.5万元(此奖补未含西江农场公司种植面积补贴)。
以上三项经费合计13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