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初步建立全区秸秆收储体系,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稳步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不断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平,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黄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力争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39%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27%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
各地统筹安排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结构,根据农作物品种和耕作模式,规范技术工艺流程,建设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粉碎还田、深翻、深松、深耕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推进以农作物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发展秸秆还田农机装备。2019年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不低于100亩的示范片4处,每个示范片的标牌上有项目地点和面积、采用的耕作技术、秸秆还田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公布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示范片信息。
(二)稳步发展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
积极引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项目。饲料化项目通过成立秸秆青贮公司、组建秸秆青贮联合体、以养殖企业为主体等多种方式,推进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优先扶持新建规模养殖场建设青储氨化池、购置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铡草机械及氨化膜、尿素等氨化处理物资。
鼓励秸秆基质商品化生产,优先扶持双孢蘑菇、平菇、大球盖菇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
(三)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支持生物质焚烧发电、生物质固化成型等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秸秆使用量。继续推行以秸秆混合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户用沼气改造建设,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
(四)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加快构建乡镇秸秆收储体系网络。2019年全区建设收储容量不低于100吨的村级标准化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8个。秸秆收储点参照《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技术方案》(徽农〔2018〕70号)标准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帐建设
各乡镇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资源台帐建设,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区域内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测量、调查、普查、计算和统计,监督管理本区域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建立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秸秆原料收购、加工转化记录,保存好台帐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等工作记录。
三、资金管理使用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总量86万元,其中省补资金43万元,区级配套43万元。奖补资金使用按照《徽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徽财农〔2019〕59号)执行。鼓励各乡镇除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约束性指标任务外,充分利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补贴建设自选项目,加快推进秸秆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和扩大产业化利用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企业参加2019年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落实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并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利用,实现技术投入与产出并重,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区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区级配套资金的落实,整合省级和区级相关奖补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资金使用效应。
(三)严格绩效考核评价。根据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追责的要求,项目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标准。区级对各乡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成效开展重点督查,对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资金闲置没有发挥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重点突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凸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亮点, 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示范样板,拓宽秸秆多元化利用渠道,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成预期目标。
附件: 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乡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 |
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 |
秸秆焚烧火点 |
||
综合利用率 |
其中产业化利用占利用总量比例 |
其中能源和原料化利用占利用总量比例 |
||||
岩寺镇 |
89% |
39% |
27% |
1 |
2 |
零火点 |
西溪南镇 |
89% |
39% |
27% |
1 |
2 |
零火点 |
潜口镇 |
89% |
39% |
27% |
1 |
3 |
零火点 |
呈坎镇 |
89% |
39% |
27% |
1 |
1 |
零火点 |
洽舍乡 |
89% |
39% |
27% |
|
|
零火点 |
杨村乡 |
89% |
39% |
27% |
|
|
零火点 |
富溪乡 |
89% |
39% |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