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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6  浏览次数:54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北京市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如下:

     

一、本次出台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通过大力推进田园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传统和有机肥生产试点相结合的田园废弃物综合利用方式,促进田园废弃物再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2018-2019年度,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对其他田园废弃物综合利用进行试验探索,基本形成技术先进、集约高效、链条衔接、布局合理的田园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使田园废弃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遏制,有力促进绿色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18—2019年度对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进行作业补贴,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全区14个镇乡。
(二)补贴对象
从事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的农业服务组织、从事加工生产有机肥(质)的企业、从事第三方监理工作的机构。
农业服务组织以区农机服务中心选定《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推荐农业服务组织》为主,各镇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有资质的其他农业服务组织进行机械化作业,农业服务组织以下统称作业单位。加工生产有机肥(质)的企业选取2017-2018年度玉米秸秆加工生产有机肥(质)示范试点—宝山镇境内北京永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加工生产有机肥(质)示范试点,以下简称示范试点。
(三)补贴标准
1.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五镇:对玉米秸秆、景观田秸秆、荒草地秸秆进行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青贮收获处理,每处理1亩给予作业单位40元补贴。
2.怀北镇、渤海镇、九渡河镇、琉璃庙镇、喇叭沟门乡五镇乡:对玉米秸秆、景观田秸秆、荒草地秸秆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或秸秆捡拾打捆或秸秆粉碎压捆处理,每处理1亩给予作业单位70元补贴。
3.雁栖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四镇乡:对玉米秸秆、景观田秸秆、荒草地秸秆进行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或秸秆捡拾打捆或秸秆粉碎压捆处理,每处理1亩给予作业单位70元补贴。
4.雁栖镇、汤河口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四镇乡:开展玉米秸秆、废弃树枝(以下统称废弃物)加工生产有机肥(质)试验示范。
雁栖镇主要进行废弃树枝收集,其他三镇乡主要进行玉米秸秆收集。废弃物由作业单位或示范试点进行收集拉运,示范试点加工生产有机肥(质)。
示范试点每使用1吨废弃物进行有机肥(质)加工给予示范试点260元补贴,2018-2019年度收集拉运到示范试点的废弃物0.45万吨(含)以内全部加工成有机肥(质)后可享受此补贴。作业单位收集拉运废弃物到示范试点的,每收运1吨示范试点给予作业单位160元补贴。
(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程序
1.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青贮收获、秸秆捡拾打捆、秸秆粉碎压捆工作程序
(1)机械作业
区农机服务中心、镇乡与作业单位签订《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合同书》,由作业单位负责对全区秸秆进行秸秆粉碎还田等多种形式机械作业。作业单位完成村级作业后,填写《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实际利用秸秆面积统计公示表》一式两份,交予作业所在村村委会。
(2)村级公示
村委会收到统计公示表后,进行作业地点与作业面积等内容核查工作,无误后村委会负责人签字、盖村委会章,一份交还作业单位留存,一份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内容需留档(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并需要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作业单位负责将公示表复印两份,连同公示影像资料交予作业镇乡农业管理部门。
(3)镇乡确认
镇乡农业管理部门对公示表进行确认,无误后根据公示表填写《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实际利用秸秆面积镇(乡)级汇总审核表》一式两份,镇乡农业管理部门存档一份,连同公示表复印件与公示影像资料报送区农机服务中心各一份。
(4)组织验收
验收组对镇乡上报的汇总审核表进行审核抽查,并出具抽查验收报告报送区农委、农机服务中心备案。
(5)补贴资金兑现
区农机服务中心函请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现至作业单位。
2.田园废弃物加工生产有机肥(质)工作程序
(1)废弃物收集拉运
区农机服务中心、镇乡与作业单位或示范试点签订《怀柔区2018-2019年度田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合同书》,由作业单位或示范试点按照约定对废弃物进行收集拉运。
(2)过磅称重
作业单位或示范试点收集的废弃物在示范试点进行过磅称重记入过磅单。秸秆过磅时含水率需要在20%或以下,若含水率高于20%,则按照《秸秆扣水计量折算表》进行吨数折算,计算补贴资金时以折算吨数为准。过磅单一式三联,示范试点、作业单位或示范试点、第三方监理机构各执一联,三方均需留存备查。示范试点负责填写《2018-2019年度北京永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田园废弃物实际数量统计表》一式两份,交予第三方监理机构一份,示范试点留存一份。
(3)加工生产有机肥(质)
示范试点利用加工设备对废弃物进行有机肥(质)加工生产,填写《产量记录表》一式两份,交予第三方监理机构一份,示范试点留存一份。加工过程需要注意扬尘、气味等控制,杜绝环境污染。
(4)组织验收
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出具监理报告(附《2018-2019年度北京永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田园废弃物实际数量统计表》与《产量记录表》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区农机服务中心。验收组根据监理报告审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送区农委、农机服务中心备案。
(5)补贴资金兑现
区农机服务中心函请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现至示范试点与第三方监理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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