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吉林全省30个产粮大县按照“村建点、乡建片、县建区、梯次推进”的发展布局,建立由“点、片、区”梯次结合构成的示范区,其他县(市、区)适宜推广、梯次跟进。示范区原则保持6年连续实施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的作业地块,中西部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60亩,东部和山区半山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允许其中有“插花”或“断带”。吉林省将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列入绩效考核任务目标,列为督导督办重要内容,每年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2019年吉林省力争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面积1000万亩左右,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补贴资金。补贴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即各地按照补贴作业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先进行检查验收,确定拟补贴的作业面积。
同时,吉林将对各地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地表秸秆平均覆盖率不低于30%;实施高留根茬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作业的,免耕播种出苗后田间留置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含免耕播种机作业正常刮倒的秸秆)。
目前,吉林省农委正在积极推进2019年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