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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联动的秸秆禁烧机制迫在眉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475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焚烧秸秆年年禁,四川省成德绵三地却再次遭遇“烟雾锁城”,地区交界点成为治理难点。业内人士为此呼吁:建立全省联动的秸秆禁烧机制,迫在眉睫。而针对破解秸秆困局的法律之道,有律师称应加大惩罚治理力度。

  有律师则提出,治理秸秆困局并不能“泛法律化”,疏堵结合,帮助农民为处理秸秆找到出路,才是良策。

  对于焚烧秸秆这个老问题,不管是加强宣传力度,还是采取处罚措施,从更长远来看,都并非治本之道。为处置秸秆找到切实可行的出路,多管齐下,疏堵配合,似乎才能为烟雾迷城背后的秸秆困局找到解决之道

  黄昏时分,回德阳老家过完周末的邓先生驱车赶往工作地成都。汽车从德阳上高速公路后,沿途严重的焚烧秸秆现象让他不由得皱起眉头:每过十米开外就能看见焚烧的秸秆堆火光冲天,升起滚滚浓烟,难得看见几块“清净”点的田地也都是一片漆黑,布满了焚烧过后的黑色灰烬。

  在给本报打来的投诉电话中,邓先生情绪激动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这几天我不到两岁的孩子咳嗽得很厉害,检查结果是呼吸道出了些问题。严重时德阳的能见度只有几十米,我很担心家中的老人和小孩的健康都会因此受到影响!”

  随着大面积收割期的到来,秸秆焚烧的烟尘开始“入侵”德阳城市中心区及成绵高速。如何帮助农民彻底解决焚烧秸秆,为处置秸秆找到切实可行的出路;如何寻求最佳的宣传和处罚的方式,以达治本之效,仍是摆到面前的一个大课题。

  烟雾袭城

  被迫“习惯”的抱怨

  “既有雾都之景,又似烟雨迷蒙的江南,但这里是德阳。”一句网络戏言说尽德阳市民的普遍心态:虽已“习惯”,但也忍不住抱怨。

  从白天开始,德阳城市中心区域能明显感觉到浓烟。20日上午,烟雾再起。在德阳长江西路某事业单位就职的罗先生“安慰”自己:忍几天就好了。

  记者观察发现,这几天早间锻炼的人也少了很多,很多老年人都尽量避免在烟雾正浓时出门。出租车司机陈师傅告诉记者:“每年这段时间都怕开夜车,尤其是十一二点,能见度只有几百米。”

  部分市民也对农民表示理解,“政府的确花了大力气整治,但是一味地"禁"不行,还得帮农民想个好出路。”德阳市民张伟说。

  “我也晓得要环保,但是不烧你让我咋个处理嘛,费时又费钱。”德阳旌阳区某镇村民杨婆婆叹到。在农村,“双抢”就是要抢时间。一般来说,收割期只有5天左右,火烧是最直接的秸秆处理方式。即便秸秆还田有补贴,但每亩二三十元的数字似乎并不足以吸引农民,腐熟还需要不短的时间,农民也嫌麻烦,宁可偷着烧。

  按照农民的计算,把秸秆担回家,一亩地要一个人担一整天。如果外出打工,男的一般每天能挣120—130元,女的也能拿到六七十元。“谁愿意为了二三十元的补贴放弃高工资或花六七十元请人来担?烧掉就一分钱都不花。”一位农民向记者坦言。农村缺乏劳动力也是焚烧秸秆的原因之一,留守在家里的老人、妇女往往会一烧了事。

  禁了十年

  “游击战”仍在上演

  据致电本报的邓先生沿途观察,驱车进入青白江境内后,焚烧现象明显要少得多,浓烟也少多了。

  记者采访获悉,近年每逢“双抢”时节,德阳市、区两级环保和农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就会穿梭在田间,紧盯有无火点,加上乡镇、村两级的干部、民兵,大概有数百人在旌阳区范围内拉开“防烟网”。“在多年前各地都开始开展一系列的宣传动员工作,提倡秸秆还田,废物利用,不可谓不小;不少地区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焚烧秸秆者采取过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在内的处罚措施。”成都市青白江区一位曾参与过焚烧秸秆治理工作的余先生告诉本报记者,治理焚烧秸秆已经发展成综合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成都在十年前就开始下大力气综合治理焚烧秸秆,近年来周边农村地区焚烧秸秆的现象已经基本杜绝。然而此次发生在周边市县的秸秆焚烧,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在很多地区,焚烧秸秆已经成为一场眼皮底下的“游击战”。

  治本之策

  为秸秆找到出路

  有专家指出,无论是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禁止农民焚烧秸秆,还是对焚烧秸秆者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都不是“治本之策”。

  “帮助农民彻底解决焚烧秸秆,政府延生服务职能,为处置秸秆找到切实可行的出路才是关键。”余先生告诉记者,焚烧秸秆屡禁不止,其原因就在于缺少真正行之有效、又能因地制宜能被农民普遍接受的处理秸秆的替代方法。

  此前他曾关注过全国范围内其他省市的一些好的思路和做法。有的地方早在几年前就通过财政补贴,专门用于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对于秸秆机械化还田给予专项补助。

  而在打通秸秆从田间到工厂这一关键环节,成都已着手推动相关工作。日前,成都市农委主任郭金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成都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打算探索组建专业队伍,负责秸秆的收、储、运工作。这支队伍将依托该市农业系统现有的沼气服务队、农机服务队等而组建,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同时也在考虑对农民进行一定补贴,鼓励农民自己参与到秸秆收、储、运体系中,比如将秸秆搬运到公路边的指定位置等。

  本报记者 开永丽 俞阳

  律师说法

  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邢连超表示,“烧秸秆”这一现象近年来每年都会出现,他也一直在关注此事。从法律角度而言,《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对相关情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成都也有相应的地方法规。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罚款,已经符合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没有必要将其上升至刑事案件。所以,最为重要的还是在执行力度上。

  应采取严格法律手段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懿藐律师认为,目前,对于村民在路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只能说他们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空气污染,在管理上主要靠宣传和教育为主,效果不好。还是应该采取相对严格的法律手段,加大惩罚治理力度,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更好的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解决问题不能“泛法律化”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的王文建律师认为,解决烧秸秆的问题不能光靠法律。

  一方面,法律不是万能的,它也有局限性,不可能面面俱到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世相都作出规定。另一方面,具体到治理烧秸秆这个问题,层级较低的法律以及笼统的规定执行性也弱,往往造成的就是如今这种条文被虚置的情况,农民该烧还是烧,很难阻止。而用较高层级的法律和过于细致的条文去规范,虽然其威慑力会迫使人们就范,但也有可能让百姓叫苦不迭,起到负面作用。

  因此,对于类似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也应换个角度思考,是否有其它的治理办法,变“堵”为“疏”。例如加大政府补贴,解决一部分农民不愿采用机械收割的问题;或者干脆由政府牵头,示范带动农民机械收割,让农民看到经济效益,主动放弃烧秸秆。

  本报记者 曹晋敏 黄迪安 整理

  法条

  《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9月1日施行。

  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

  《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经2000年10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施行多年。

  其中,第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依法委托的组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规定,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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