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往年,每到夏收秋收时节,街道都要组织人员,不分昼夜地在田间地头巡查,辛苦疲劳不说,常常等发现焚烧火点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曹桥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主任张耀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利用了“互联网+”技术,不仅是在通讯高塔安装高清晰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全方位、全天候、全角度地对安装点周围两三公里范围内的秸秆焚烧、作物收种以及督察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不间断巡视,而且在微信公众账号、微信群发布了“稻草可出售,千万不能烧”的提醒和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公告。
记者在曹桥街道许多村看到,有些农户自觉把晚稻秸秆堆在一起,有些农户已经在进行稻秸秆还田…… “今年我看到街道公众微信上有名叫毛先生要收稻草,抱着试试的心态拨打了上面的电话。”曹桥村农户曹根甫说,没有想到发愁的4亩秸秆对方全要了,按照稻草每100斤12元的市场价,曹根甫的4亩稻草可以卖336元,这不仅解决了秸秆的去处,而且还增加了农户的收益,一举两得。据了解,毛先生名叫毛志根,是曹桥街道野马村的一名蘑菇种植大户,利用稻草和秸秆等种菌菇,一般需要50万斤左右的稻秸秆。
“‘互联网+’技术不但提升了处理焚烧秸秆的反应速度和效率,还解放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通过指挥部中心和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查看监管区域情况,及时发现秸秆焚烧现象并调度人员予以处理,实现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助力秸秆禁烧。”市农经局科教科科长邵洁说,前不久,执法人员通过城乡天眼巡查在某镇发现有一块已经焚烧过水稻秸秆的农田,焚烧面积约5亩。执法人员立即与该村秸秆禁烧网格化巡查责任人联系,经责任人现场查看,该农田承包人是该村村民赵某。经初步询问赵某,其承认露天焚烧自家承包田水稻秸秆的事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也开出了罚单。
除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秸秆禁烧工作外,针对秋季可能出现的秸秆焚烧问题,我市早在10月底就下发了通知,与镇(街道)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同时这段时间,各镇(街道)则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焚烧秸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农户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多措并举确保我市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