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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秸秆综合利用生态补偿资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4  浏览次数:430
 8亿多吨。

这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拍马村党委书记杨先龙代表从有关方面获得的全国年产农作物秸秆量。

“这个产量,居世界首位。”杨先龙说,但现如今,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如此巨量的秸秆成为负担。

杨先龙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拍马村党委书记,拍马村地处江汉平原。他对秸秆增加农民负担、露天焚烧污染环境的情形深有感触。

杨先龙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长期以来,农作物秸秆一直是农村传统生产、生活的宝贵资源,但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地区集中时段,随意丢弃、焚烧秸秆现象日趋加重,进一步加剧了大气有害烟尘污染,成为季节性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

“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以PM10、PM2.5为特征污染物不断蔓延和扩散,不仅损害了公众身体健康,而且诱发一系列环境和安全问题。”杨先龙说。

2014年,荆州市主动作为,在湖北率先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据不完全统计,荆州全市禁烧工作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

杨先龙通过调研发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在明显改善环境的同时,也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加重农民负担,加剧农田抛荒。农民为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作出了巨大牺牲,秸秆还田每亩增加作业成本70元左右,同时因秸秆腐熟需要一个过程,为下茬作物耕种带来了不便和影响,加剧了农田抛荒,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矛盾日益凸显;二是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昂。杨先龙测算发现,秸秆收集利润每吨不到30元,算上人工成本,农民往往亏本,出现了农民收不起、收储企业卖不起、加工企业买不起的现象。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杨先龙建议,在全国全面推行秸秆露天禁烧,以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并由国家部委按农时季节定期通报各地禁烧情况。

“中、省两级财政设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按每亩耕地30元的标准,对粮棉油主产区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生态补偿。”杨先龙认为,创设生态补偿,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此外,杨先龙还建议,国家适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补贴标准,利用税收杠杆等加大对有关企业的帮扶力度,同时加大科技投入,真正将秸秆变废为宝,以产品的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引领秸秆加工业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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