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每年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达4000万吨以上,但目前大量的秸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为了更好地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吉林省近期制定了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试点城市、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整合资金政策、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实施重点项目,2016年,全省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00万吨,力争达到200万吨。力争年底前开工40个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提出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建立全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环保厅建立全省秸秆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化推动工作,先后出台了《吉林省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发展生物质经济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同时,高起点谋划实施秸秆制糖基础原料等“十大工程”。
今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较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利用率达85%。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秸秆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推进秸秆饲料化、鼓励秸秆基料化利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等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建设收储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收储运网络,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合现有省级专项资金,采取奖补或合同等方式,重点支持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及以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设立秸秆综合利用基金,采取股权投入等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增加信贷投放。实行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制定秸秆田间收储扶持政策。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吉林省环保部门认为,实施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不仅可以有效加快田间腾地速度,杜绝秸秆随意焚烧,便于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也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为破解秸秆焚烧污染防控难题,吉林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县市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的通知》,从今年起,率先在公主岭市、扶余市等16个重点县(市、区)城市和机场周边、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试点,并落实到具体乡镇、村屯和地块,落实到具体企业和具体责任人。同时,省环保厅正在会同省财政厅研究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收储运补贴政策和实施办法,通过以奖代补,鼓励收储企业积极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通过摸索经验,逐步实现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