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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04  浏览次数:484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全面推动沈北新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积极探索推进秸秆科学利用、循环利用、绿色利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释放生态红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是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抓好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全产业链发展。

二是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利用方式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三是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引导、调节、优化作用发挥,完善秸秆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推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效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2024年沈北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提升沈北新区农业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发展,建立完善秸秆资源合账,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监测,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二、重点任务及资金使用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660万元,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重点,以及草谷比监测、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加大秸秆存量利用资金补贴比重,主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技术服务、秸秆资源台账及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测算等工作。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597万元)

1.农作物秸秆深翻还田模式。在玉米秋收后,随即采用深翻还田农机具,按照“秸秆粉碎(灭茬)、深翻作业、平整镇压、恢复地界”等作业程序,将粉碎的玉米秸秆深翻埋入25至30厘米的耕地土底层,实现秸秆还田,消除火灾隐患。深翻作业应该在当年秋末冬初,土地封冻前完成。深翻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计划安排作业面积1.4万亩,每亩补助60元,补助资金84万元。

2.农作物秸秆碎耙混还田模式(旱田)。采用耙混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农作物秸秆粉碎、灭茬旋耕、深松、起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碎混耙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降低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隐患。计划安排作业面积1万亩,每亩补助45元,补助资金45万元。

3.农作物秸秆碎混还田模式(水田)。全力推进水田区开展水稻秸秆碎混还田,采用联合整地农机具实施耙混作业,一次性完成水稻秸秆粉碎、灭茬旋耕,达到待搅浆或待播种状态。碎混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彻底解决水田区域秸秆大面积焚烧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干净。计划安排作业面积8万亩,每亩补贴45元,补助资金360万元。

4.建设秸秆还田(沃土)试验基地。重点探索试验玉米秸秆大量覆盖还田耕作模式。当年秋季玉米机收后,实现农作物秸秆均匀覆盖地表越冬,秸秆还田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不焚烧秸秆,直接实行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在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或均匀覆盖地表,秸秆粉碎后于播种前可选用一次性完成秸秆归行、深松和灭茬碎混机、条带耕作机进行整地作业后进行免耕播种作业。免耕播种作业同时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全程监控作业,保证作业质量,计划安排试验面积6000亩,每亩补贴180元,补助资金108万元。

上述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的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事服务企业。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40万元)

为稳步推动养殖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采取秸秆打包、黄贮加工、秸秆模块加工模式,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推广应用。

1.对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前景的秸秆加工模块成型企业,在项目周期内择优选取2家利用我区本地秸秆、实际生产秸秆制品能力在1500吨以上的企业开展示范推广。模块加工企业收集沈北新区境内农作物秸秆,加工成秸秆模块,加强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利用,计划安排每家秸秆模块加工试验3000吨,每吨补贴50元,共计补助资金30万元。秸秆模块加工企业通过遴选产生,经过技术支撑单位、企业所属街道、农业农村局、第三方审计公司联合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资金兑付。

2.对秋季玉米通过茎穗兼收方式收割的秸秆,进行黄贮加工、裹包发酵,形成可长期储存的饲料,在项目周期内择优选取1家生产能力在1000吨以上的加工企业作为试点开展黄贮加工示范推广。加工企业收集沈北新区境内农作物秸秆,进行黄贮加工,加强秸秆饲料化利用,计划安排黄贮加工试验2000吨,每吨补贴50元,共计补助资金10万元。秸秆模块加工企业通过遴选产生,经过技术支撑单位、企业所属街道、农业农村局、第三方审计公司联合验收,验收合格,进行资金兑付。

上述补贴对象为实施作业主体,是指在我区注册的正常经营的农事服务企业。

(三)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土壤监测和秸秆资源台账(5万元)

1.依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 5个街道8个行政村对玉米、水稻两种作物开展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内容包括测量材料准备、抽样地块选取、取样点布设、采样、农作物样本实(割)测、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及运输、秸秆与籽实水分测定、草谷比核算、现场图像拍摄、数据汇总、监测工作报告等工作,保证监测项目按程序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在2024年10月-11月中旬进行取样,于2025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性建议。

2.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我区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等数据调查,摸清资源底数,科学、准确掌握我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还田量、离田量等关键要素,并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工作。计划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上报工作,为下一步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费5万元。

(四)技术支撑服务费、宣传费用(18万元)

1.开展项目实施制定技术模式、技术流程、技术标准等技术支撑服务费用。对秸秆还田进行生态效益监测,并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和评价,优化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充分发挥秸秆还田在耕地保育、粮食生产、减排低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精神进行技术跟踪指导与服务,计划安排委托服务资金15万元。

2.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理解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费3万元。

三、实施程序

1.项目实施流程

街道申报—会议审定(饲料化项目由专家评审确定,其余项目由局党组会议确定)—技术培训—项目实施—专家指导—审核验收—公开公示—拨付资金。

2.项目核查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标准和时限,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验收。

3.项目资金兑付

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合格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 8 月-2024年9月)。成立组织机构,编制下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 10 月—2025年 5 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村屯及第三方同步开展日常检查和校验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环节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阶段:项目验收阶段(2025 年4月—2025年7月)。组织技术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及区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并做好国家、省、市验收检查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财政及各相关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等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

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充分依托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流程、验收标准,全程规范项目实施,着力解决技术难题,并总结复制经验做法。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4年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工作,准确评价秸秆还田的生态效应,为指导秸秆还田生产实际、优化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制定秸秆还田等有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

(三)强化政策扶持

统筹利用好相关项目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因地制宜,集中推进,强化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实施的同类性质补助政策不可兼得。

(四)严格考核验收

组织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和总结,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建立项目实施档案,完善相关文件、合同、影像、日常监管、项目验收和研究成果等项目资料,确保有据可查。

(五)加强宣传推广

总结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理解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六)加强信息调度

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2024年10月起按月(每月25日前)向省、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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