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乡镇也将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市、县(市)区、乡镇2∶2∶1的资金比例,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奖补。
而对于禁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也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其中,被卫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问题,涉及县(市)区在省财政每起扣拨财力50万元的同时,市财政每起再扣减50万元。对于虽没有被上级通报但查实焚烧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市财政给予每起不低于5万元处罚,扣缴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
若您发现禁烧秸秆问题,可拨打市、县(市)区、乡镇在夏、秋禁烧关键期内设立的秸秆禁烧举报电话,市禁烧办值班电话是63322969。(记者 李雨璐 实习生 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