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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蔺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21  浏览次数:291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为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处理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产业化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7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古蔺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彰德街道、金兰街道、永乐街道、箭竹苗族乡、大寨苗族乡、双沙镇、马蹄镇、茅溪镇、大村镇、二郎镇、石宝镇、石屏镇、东新镇、马嘶苗族乡等。

(三)项目实施主体: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改建5个秸秆能源化加工厂,建设秸秆颗粒燃料利用示范点2处,新建饲料化利用基地13个,新建肥料化利用基地11个,年实现秸秆还田利用2.51万亩。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监测及技术宣传培训项目2个。

(五)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投资总额130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11万元,实施单位自筹589.2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为项目实施基本目标,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等的补贴方式,支持村集体或企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能源化利用,合理布设秸秆综合利用点位,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三个转变”,即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小规模向集中大规模的商品化转变,推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进步。

1.产业指标。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1%以上,秸秆能源化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建设秸秆利用示范基地4个(其中燃料化示范基地2个,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个,肥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个)。

2.资金支出。2023年12月31日前中央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90%。

3.效益指标。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县域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有效机制模式,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项目投资总额12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11万元、实施业主自筹569.2万元(投资及资金筹措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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