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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优化秸秆处理方法提高秸秆的综合化利用水平议案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24  浏览次数:159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贵单位提出的《提高江汉平原耕地资源利用效率 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的提案收悉,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认为提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江汉平原耕地利用效率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有较大启发和帮助。经商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粮食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秸秆处理方法,提高秸秆的综合化利用水平

2015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省依法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监控和促进农业生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至今,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五化模式,在江汉平原打造了一批示范样板,如沙洋县沃土模式、潜江市虾稻共作模式、荆门市东宝区秸秆禾香板绿色家居模式等综合利用特色模式,推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9%以上。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机制,持续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综合利用好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措施,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我省农业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制气、秸秆液体燃料等能源化利用;稳步加大秸秆代木、纤维原料、生物基新材料原料化科研攻关和有效利用力度,让更多的秸秆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

二、关于推进农业耕地整治,加强土壤科学养护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用长牙齿的硬措施抓好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耕地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牵头厅领导,建立了工作专班,印发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耕地保护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推进非粮化和撂荒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提升、农村土地经营规范管理等工作,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同时,有序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搭建了省级工作平台,编制了《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试行)》《湖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试点县内质量控制抽查工作手册》等,培训相关人员3500人次。天门市作为全国88个试点县的唯一代表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深入实施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示范面积超过100万亩。研究起草《江汉平原南方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加大对江汉平原优质耕地保护力度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全省耕地保护专项工作开展,坚决扛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立足职责职能,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进度,形成高品质的普查成果,为指导江汉平原地区农户科学施肥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开展2023年度3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确保良田粮用、种满种足,持续推进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为保障全省粮食稳产增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关于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江汉平原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我省重点支持江汉平原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启动实施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将江汉平原农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全力推进,共安排新建任务627.72万亩,改造提升686.36万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推进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30号),加快推进北斗在农业行业的应用,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大力推进北斗农业领域应用若干措施》(鄂农办发〔202243号),加快江汉平原地区农机自动化、智能化应用。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安装北斗农机智能终端33697台(套),装机量领跑全国,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3.5%。江汉平原地区荆门市、荆州市成功创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荆州市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步伐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推进漳河、高关、下内荆河、颜家台、兴隆、口等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石首市王峰腰、仙桃市洪北等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疏挖整治渠道909公里,新建改造渠系建筑物2676处,进一步改善江汉平原农田灌排条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继续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智能化应用、水安全和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等项目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江汉平原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稳步提升。同时,持续开展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监管,确保良性运行,正常发挥效益,为江汉平原地区高质量发展,为我省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四、关于打通粮食收储加工物流环节,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近年来,我省积极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造、准低温仓改造、粮库信息化和物流节点建设,全省社会完好仓容达到640亿斤,其中:固有粮食企业完好仓容283亿斤、建设改造准低温仓63亿斤,粮食收储能力不断提升。出台《湖北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加快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布局,推进北粮南运、外粮内运鄂粮输出三大通道建设,重点推进江汉平原粮食仓储物流园、潜江市粮油仓储物流园等全省33个粮食仓储物流项目,进一步完善粮食物流集散分拨网络,强化港口、产业园集和联运转运能力建设,提升粮食物流设施和服务水平,降低粮食物流中转成本,增强粮食供应链韧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进一步务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深入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准低温仓改造。谋划开展高标准粮仓建设,拟重点支持荆州、潜江、天门、襄阳、孝感、武汉等地开展高标准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设施规模水平。每年安排2430万元支持全省各地开展粮库维修改造。对全省现有信息化粮库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信息化监管功能

五、关于稳定农资价格,确保农民增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惠农富农政策。2022年,共落实各类对农民直接补贴资金78.9443亿元,2023年已累计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61.66亿元,对稳定农资价格,保障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每年召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印发《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药等农资产品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在春耕、夏种、秋播期间实行农资周调度,确保种子、农药、化肥适期到户到田。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等补贴政策,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在55个产粮大县开展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做好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工作,增加农民收入预期。继续推动绿色农资行动,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为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以及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六、关于引导合作社有序竞争,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省大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0587个,生产托管服务面积7238.5万亩次、其中粮食生产托管服务面积5816.1万亩次,服务小农户430.6万户次。从2017年我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起,出台了13个规范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文件。通过完善政策体系,明确工作标准,构筑了社会化服务的制度基础。2017-2022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省共安排资金10.25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其中2022年安排2亿元支持62个县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300万亩,有力促进了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我省5个县市和3个服务组织被认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2个合作社、2个单位入选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典型。特别是江汉平原地区荆州、荆门等地经验被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拓宽服务领域、延长服务链条、探索服务模式、细化服务标准、加强服务示范,重点支持江汉平原地区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率。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培育六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建设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推动服务主体与农资、农机、金融等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湖北省农业农村

20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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