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 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结合西青区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西青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继续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科技支撑、疏堵结合、依法治理”的原则,将农作物秸秆通过还田、肥料化、饲料化等形式进行综合利用,确保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9%以上,力争全量化利用。
二、职责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职责分工。各街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各街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镇人民政府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工作,明确分工,履行各自职责。
(二)完成时限。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3月31日前完成,小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玉米、棉花、高粱、大豆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主要任务
1.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参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指导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提升秸秆作业质量,保护耕地生产能力。
2.拓宽离田利用渠道。优化农作物秸秆利用的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结构,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鼓励畜牧养殖和青贮、黄贮及饲料加工等秸秆利用途径,提升秸秆“过腹还田”水平。
3.完善收储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参与、市场化推进农作物秸秆收集和物流、加工体系,引导秸秆收集、打捆、储运,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供应网络 。
4.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对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小、边、散地块,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督促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处理,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
5.建立秸秆资源台账。摸清农作物秸秆资源底数,全面掌握利用情况,通过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扶持政策
围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上述重点任务落实的街镇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1.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
支持内容: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补贴。
补助标准:具体补贴额按照现行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
资金来源:2022年度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资金拨付:补贴办理流程按照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执行,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秸秆综合利用引导扶持
支持内容:按照“先作业、后补贴”的原则,在各街镇2022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准的面积范围内,对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的,根据市级政策给予适当作业补助,以推动本区农作物秸秆实现全量化利用。
补贴标准: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按照作业标准验收合格的,以各街镇2022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准的面积为基数,根据市级下达的资金数额按面积平均分配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资金。
资金拨付:作业完成后,以村为单位统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亩数,由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镇。各街镇与村委会核实无异议后,向秸秆机械化离田、还田实施主体拨付资金。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区级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巡查组,增加人员力量,形成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督导巡查队伍,承担对各街镇秸秆综合利用整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巡查。建立巡查单、督办单和重要时间节点零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掌控全局。各街镇要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建立起镇村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坚持开展“零距离”、“全覆盖”巡查,做到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同时建立巡查督办制度,“三夏”、“三秋”等关键时期做到每天有报告,每天有检查,每天有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街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好工作责任,要将任务有效分解到各村,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效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将严格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问责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对各街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分解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三夏”、“三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检查。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公益宣传和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经营主体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