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59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加快推进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203号)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timg (15)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部署,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南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以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水稻、玉米、甘蔗、蚕桑等农作物秸秆的离田利用为方向,以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为主线,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参与,以“培育利用主体-构建收储体系-扶持发展产业”的思路,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复制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和配套扶持政策,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效益明显的产业化格局,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城区基本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配套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成熟模式,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五化”发展格局,全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本城区不同作物品种、不同利用水平、不同产业现状,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扶持政策、技术措施相互配套的支撑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机制,明确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优化秸秆利用产业布局,推进区域秸秆利用差异化发展,实现区域内秸秆利用有主体、离田收储有途径、产业发展有目标。推行早稻秸秆以腐熟还田培肥为主,晚稻、甘蔗、玉米、蚕桑等秸秆以离田利用为主,推行晚稻、甘蔗、玉米、蚕桑等秸秆离田收购,重点支持秸秆燃料化、生物有机肥、秸秆颗粒饲料、特色食用菌、秸秆原料化利用等秸秆利用产品。围绕肉牛、肉羊等产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和养殖垫料利用,推行秸秆订单收购模式,推进水稻、甘蔗、玉米等秸秆离田收购,提高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打造秸秆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发改局、交运局、乡村振兴局、武鸣生态环境局〕

(二)培育利用主体。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中的优势,因势利导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到2025年,要培育年秸秆收储量千吨以上的收储主体 1 家及以上。构建和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着力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能力,为秸秆各类利用原材料供应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自然资源局、投促局、交运局、乡村振兴局、供销联社,武鸣生态环境局、武鸣区税务局〕

(三)推广高效模式。加大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成熟模式技术的总结提炼力度,形成不同区域、不同时节、不同作物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在水稻、玉米、甘蔗主产区分别建立示范区,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抓住关键农时,要夏抓还田利用,秋抓离田收储。夏收时节主抓肥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有机肥模式、秸-菌-肥基质利用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大力推进以秸秆机械化粉碎直接还田、堆沤后还田、作为农作物的覆盖材料和作为动物饲料粪便还田等为主要方式的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模式。秋收时节主抓饲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集收储模式。要加大秸秆收购企业的引进力度,帮助企业畅通收储渠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要逐级包片落实田块和个人,要加强农机收割作业巡查监管,要求农企大户、普通农户配合离田清运。鼓励发展收储打包外运业务,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推广水稻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制作草席、草帘、草垫、稻草人等,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城区科技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武鸣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收储体系。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重点围绕粮食主产区和甘蔗主产区,每个镇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根据生产实际建立临时堆放转运点;非粮食、甘蔗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形成“城区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镇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网络,实现乡镇秸秆离田收储全覆盖。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探索建立村集体收储模式,发展致富能人作为秸秆经纪人,着力解决闲散地块、边远地区等收储站点难以覆盖的区域秸秆收储难题。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收储主体支付费用租用村集体收储场所、雇用农户参与收储站点运营管理,实现秸秆收储持续运行、长久获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供销联社,武鸣生态环境局等〕

四、重点工程

(一)秸秆变肥工程。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生物炭基肥等,发展一批高端秸秆肥料化加工产业。强化种养结合,推广应用农作物秸秆与畜禽粪便混合制肥技术、添加微生物好氧堆肥技术等,推广水稻、玉米、甘蔗秸秆粉碎作为生态养殖垫料,实现秸秆环保、安全、低成本无害化处理及肥料化利用。在双季稻主产区建设一批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通过“早稻秸秆粉碎+腐熟剂机械还田”、“水稻田冬翻晒田”、“稻草粉碎+基质+生物腐熟制作育秧基质”和“套种绿肥”等水稻秸秆肥料化利用模式,提升耕地肥力。到2025年,全城区每年建成300亩以上的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1个及以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武鸣区税务局等〕

(二)秸秆畜禽工程。在牛羊主产区试点示范,重点对秸秆贮窖、加工机械、秸秆饲料产品进行补贴,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揉搓丝化等技术,提升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和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协同发展,重点以肉牛、肉羊等规模养殖基地为依托,推进秸秆养畜集中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千头牛场、万头羊场。到2025年,全城区建成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2000吨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1家及以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

(三)秸秆能源工程。鼓励企业收储秸秆用于燃料化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生物质发电收集利用秸秆覆盖面,提高秸秆在燃料化利用中的比重。推进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秸秆燃气等燃料化利用,新建、扩建一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到2025年,全城区建设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混合物为原料、年利用秸秆量  5000 吨以上的能源化收储企业1家及以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武鸣区税务局〕

(四)秸秆原料工程。重点以水稻秸秆为原料,发展壮大草席、草帘、草垫、稻草人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改进秸秆编制工艺,发展一批草席工艺品、秸秆艺术画等高端秸秆制作产品,提升秸秆编制产品附加值。结合特色产业深入挖掘,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无烟炭、零甲醛板材、清洁制浆造纸等原料化产业发展。推进以秸秆为原料制作食用菌种植基料、育秧基质,发展使用秸秆、菌渣、畜禽粪便作为原料发酵生产有机肥等产业。到2025年,力争在全城区发展规模化秸秆原料利用项目1个及以上。〔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武鸣区税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为牵头单位,城区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武鸣生态环境局、交运局、文广体旅局、乡村振兴局、武鸣区税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区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督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城区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运局、文广体旅局、乡村振兴局,武鸣生态环境局、武鸣区税务局〕  

(二)加大扶持力度。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城区财政局及有关部门要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列入本级本部门预算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通过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资金、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等筹措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开展奖补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强化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强化用电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秸秆加工主体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价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生产加工的主体,按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挂钩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在秸秆离田、利用、收购、运输等环节的机械购置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自然资源局、交运局、科技局,武鸣区税务局、武鸣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宣传理念、内容、题材、形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企业、农民等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亮点挖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建立秸秆宣传的主阵地,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利用故事,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广泛开展交流学习,共享秸秆利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牵头单位:城区文广体旅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的工作内容之一,切实压实责任,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镇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强化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糖业发展局)、武鸣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城区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