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绿色农业、低碳农业和生物农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强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该市制定了《哈尔滨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为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3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在征求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哈尔滨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1月11日,该《方案》经哈尔滨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4日-11月22日)。
《方案》按照省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目标,搭建秸秆利用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联结机制,完善精准扶持政策,以“五化”利用为载体,坚持黑土地保护优先,突出秸秆还田、堆沤造肥、过腹转化等肥料化利用主渠道,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还田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秸秆能源化利用,提高饲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水平,持续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大力发展秸秆利用高质化项目,带动秸秆利用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方案》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坚持政府支持、市场主导,坚持科技创新、高值化发展的基本原则,将工作目标定在2022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稳定在65%以上。结合各区、县(市)秸秆资源分布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主要围绕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
在扶持政策方面,2022年在省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级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扶持政策进行调整,充分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