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措施”明确,在湘潭市销售和作业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切碎装置方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和进田作业。对采取水稻机械化收割粉碎还田、并未出现露天焚烧稻秆的种植户,可按作业面积给予一定奖补。联合收割机收割水稻作业时,须将秸秆切段粉碎(“五化”利用不需要粉碎的除外),并就地翻压还田或腐熟还田。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对新建秸秆收储网点给予一定奖补。
湘潭市是典型的“粮猪型”农业大市,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其次是玉米、油菜、花生、豆类、薯类等,每年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达100余万吨。据测算,每年通过秸秆还田粮食增收与秸秆离田市场化利用,可产生6000余万元经济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网点)31个,培育秸秆市场化利用主体54家。
在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过程中,该市涌现了一批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秀典型。湘潭顺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秸秆种菇,一亩地可产鲜菇1500公斤左右;湘潭县新时代六斗冲农业有限公司秸秆饲料化综合利用,大大减少了饲料成本,为养殖户提供饲料原料;湘潭县伟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将秸秆作为牧草卖到北方牧场,价格能达到600~800元/吨,每年可实现利润110万元左右;湘潭伟联工贸有限公司年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6000吨……
该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表示,湘潭市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湘乡市、湘潭县分别在2019和2020年实施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2021年湘潭县还实施了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县项目,通过宣传发动、项目带动、效益驱动,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2021年达到92.43%。此次推出“十条措施”,可进一步促进实现“百姓富”与“生态兴”有机统一,助推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绿色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