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试点示范为引领,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重点方向,建立以就近就地消纳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的综合利用机制,推动形成利用方式合理、技术模式可行、利益联结机制稳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格局,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重点突出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秸秆种类以及市场主体发展程度,突出粮食主产区、突出主要农作物、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农用优先,在粮食作物重点产区,以种植大户、种植企业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以水稻、玉米、薯类秸秆为主要对象,以肥料化、饲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因地制宜选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二)就近就地、经济可行
结合各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选择秸秆利用方式,以就近就地消纳利用为主,重点支持当地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或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经济可行的秸秆收运机制,对于种植大户、相对集中的种植基地,以支持企业化、专业化秸秆收运处理模式为主;对于分散种植的区域,以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为主,减少秸秆处理成本,推动秸秆利用市场化发展。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体
坚持以培育市场化主体为重点,结合有机肥推广、特色产业发展对土壤有机质的需求,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收运体系建设、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建立以市场化运行为主体的长效机制。
(四)示范引导、全域推进
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乡镇建设为重点,优先选择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区域开展试点示范,结合当地实际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经营机制,总结提炼形成不同区域典型模式,带动秸秆全域全量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形成一套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和典型模式;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得到进一步发展;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细化实化调查方法、优化固化调查对象,切实摸清秸秆资源底数;秸秆禁烧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等新型媒体,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营造形成良好的秸秆综合利用生态氛围,实现梁平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目标。
三、建设内容
(1)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示范
在城区周围、高速、高铁、龙溪河及新盛河沿线的乡镇(街道)建设“水稻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深翻耕+蓄留冬水(种植油菜/榨菜)”模式示范片13750亩,示范片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区域内水稻秸秆直接还田率达95%以上,改善还田效果,提升耕地地力。
(2)玉米秸秆还土利用示范
在合兴镇龙滩村(中华梁平柚海)建设“玉米秸秆机械粉碎还土覆盖柚园”模式示范片1500亩,亩用玉米秸秆500kg以上。提高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改善柚园土壤肥力,提高梁平柚品质。
(二)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
对4家食用菌种植业主扩大生产进行补助。补贴用于食用菌种植业主扩大生产,对业主购买的食用菌种植相关的机器设备、新建生产大棚及本地秸秆收购等环节实行补助,提高秸秆基料化利用水平。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
对4家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饲料的业主进行补助,用于补贴秸秆饲料化业主配套秸秆加工饲料的设备、新建秸秆堆积大棚及收购本地农作物秸秆等环节,从而提高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示范
对安胜镇万石耕春实施水稻秸秆原料化编制稻草艺术品的业主进行补助,用于补贴秸秆原料化业主购买原料化利用机器设备及收购本地农作物秸秆等环节,从而提高农作物秸秆原料化利用水平。
四、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200万元(渝财农[2020]139号)。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示范投资140万元(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示范110万,玉米秸秆还田利用示范30万),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投资20万元,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投资20万元,秸秆原料化利用示范投资5万元,执法支队秸秆禁烧工作经费5万元,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10万元。
五、资金补助环节、标准及程序
水稻秸秆还田利用示范按80元/亩的补助标准对实施乡镇进行补助;玉米秸秆还土收购按400元/吨的标准对收购业主进行补助。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及原料化利用示范补贴用于业主扩大生产,对业主购买的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及原料化利用相关的机器设备、新建生产大棚,按照购买价50%的比例补助(可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30%),对业主收购本地农作物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及原料化利用按400元/吨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补助程序进行。
六、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要求,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纳入约束性指标管理,及时足额配套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不得调剂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七、进度安排
2021年2-3月,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梁平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批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2021年4月,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并印发秸秆基料化及饲料化利用业主申报方案,各乡镇(街道)宣传组织区域内秸秆基料化及饲料化利用业主按照申报方案要求积极申报。
2021年5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秸秆基料化及饲料化利用业主进行评审公示,与确定实施项目业主签订实施协议,各项目实施业主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2021年6-7月,区农业农村委印发水稻秸秆还田示范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制定辖区内示范片建设细化方案,落实示范片建设范围,同时做好示范片内水稻秸秆机收粉碎还田的宣传指导和秸秆露天禁烧的宣传执法工作。区农业农村委与业主签订玉米秸秆回收还土利用实施协议。
2021年8—10月,水稻收获过后,各乡镇(街道)做好示范片水稻的深翻耕工作,并筑田缺,撘田坎蓄留冬水,保持田间湿润,保证还田效果,防止秸秆腐烂过程中田水外流,或者开展油菜(榨菜)种植技术指导工作。同时做好水稻秸秆露天焚烧的查禁工作。各业主落实各自的项目建设内容。
2021年11-12月,各乡镇(街道)对水稻秸秆还田示范片进行验收及资料整理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组对玉米秸秆回收还土利用、秸秆原料化、基料化及饲料化利用业主进行验收,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及申请补贴发放。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林业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梁平区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建立政府主导、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创新工作机制
探索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种粮补贴等项目申报管理挂钩机制,对于种植大户或业主申报相关项目时,将秸秆综合利用指标作为项目区申报的前置要求。利用中央转移支付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有机肥替代化肥等专项实施,因地制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区、点),集成展示和推广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秸秆全域全量化利用。
(三)加强政策扶持
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企业来梁平创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加大区级层面农机补贴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农作物秸秆利用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集、存储、运输和综合利用,突出对技术含量高、秸秆利用量大的综合利用项目的财政投入和贷款支持。
(四)加强技术支撑
要加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技术指导,指导乡镇街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地开展技术服务,总结凝练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深入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突出农艺农机相结合的技术推广,加快探索形成适合本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线。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增强广大农户、农业种植业主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意识,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