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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尚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次数:113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1〕28号)和《哈尔滨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为主导,积极开展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坚持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有关方面的扶持力度,激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多元主体投入秸秆综合利用。

4.坚持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坚持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在哈尔滨市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严格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1年我市三大作物种植总面积305.36万亩,其中:玉米136.94万亩,水稻89.82万亩,大豆78.6万亩。2021年度秸秆资源量119.97万吨,其中:玉米秸秆资源量62.32万吨,水稻秸秆资源量47.42万吨,大豆秸秆资源量10.23万吨。可收集量103.19万吨,其中:玉米秸秆可收集量56.08万吨,水稻秸秆资可收集量38.41万吨,大豆秸秆可收集量8.7万吨。

根据省和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双目标”考核方案,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上要求,计划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99.03万吨,利用率95.97%;秸秆还田量(肥料化利用)68.3万吨,还田率66.19%;秸秆除还田以外100%离田。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市秸秆资源分布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2021年,在贯彻省委、省政府秸秆综合利用“一主两辅”工作方针的同时,兼顾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主要任务如下。

(一)秸秆还田利用

加大推广普及各类适合我市的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还田率。2021年,计划秸秆还田面积220.42万亩,其中:玉米58万亩,水稻83.82万亩,大豆78.6万亩;计划还田量68.3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3.75万吨,水稻秸秆35.85万吨,大豆秸秆8.7万吨;秸秆还田率66.19%。

1.保护性耕作:计划实施玉米保护性耕作58万亩,秸秆还田量23.75万吨,其中玉米秸秆免耕覆盖还田12万亩,还田量4.91万吨,其他方式秸秆还田46万亩,还田量18.84万吨。

2.水稻秸秆翻埋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翻埋还田30万亩,秸秆还田量12.83万吨。

3.水稻秸秆旋耕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旋耕还田31万亩,秸秆还田量13.26万吨。

4.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计划实施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22.82万亩,秸秆还田量9.76万吨。

5.水稻腐熟剂施用:水稻秸秆三种还田方式可配合施用腐熟剂。

6.大豆秸秆全量还田:大豆秸秆全量还田78.6万亩,还田量8.7万吨。

(二)秸秆离田利用

1.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支持发展沼气和生物质天然气,积极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2021年,计划秸秆燃料化利用量20万吨,折合玉米面积48.84万亩。

一是进一步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继续扩大黑龙江中鑫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尚志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秸秆的利用比例。2021年计划利用秸秆量10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2万亩。

二是加快703秸秆沼气项目建设。积极推进703秸秆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秸秆量供应正常投产。2021年度计划利用秸秆量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2.21万亩。

三是大力推进生物质锅炉改造。我市计划更换、改造生物质锅炉和秸秆直燃锅炉7台共52蒸吨,其中更换生物质锅炉5台共12蒸吨,更换秸秆直燃锅炉2台共40蒸吨。2021年度计划利用秸秆直燃供暖3万吨,折合玉米面积7.33万亩。

四是秸秆压块站利用玉米秸秆生产压块燃料,利用玉米秸秆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五是秸秆农户直燃逐渐减少。2021年,农户秸秆直燃量预计为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2.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巩固青贮黄贮等技术,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2021年,计划秸秆饲料化利用5.67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3.85万亩。其中:青贮饲料6万吨,折合秸秆量1.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3.66万亩;粗饲料利用量3.67万吨,折合玉米面积8.97万亩,微贮饲料、工厂化加工饲料0.5万吨,折合玉米面积1.22万亩。

一是积极推广秸秆青贮饲料利用。2021年,我市规模化养殖场青贮饲料收储量预计为6万吨。

二是扩大耐粗饲牲畜养殖(如肉牛、黄牛、山绵羊等),鼓励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对秸秆饲料的利用。2021年计划秸秆粗饲料利用量3.67万吨。

三是鼓励秸秆进行黄贮、微贮、氨化等方式利用,鼓励秸秆饲料工厂化加工、销售。2021年计划秸秆微贮饲料、饲料工厂化生产加工0.5万吨。

3.巩固提升秸秆原料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市场需求量大,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日光温室保温草帘相关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水平。2021年我市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计划为2.57万吨,折合水稻面积6万亩。主要是以水稻秸秆为原料进行草帘编织。

4.持续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发展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的利用,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计划2021年秸秆基料化利用量1.5万吨以上,折合玉米面积3.66万亩。主要利用玉米秸秆作为基质,种植大球盖菇、草菇、平菇、黄蘑等食用菌。

5.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畜禽粪污”生产商品有机肥。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计划玉米秸秆堆肥1万吨,折合玉米面积2.44万亩。

(三)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1.生物质炉具购置。计划购置并安装生物质炉具200台。

2.生物质锅炉更换、改造。我市计划更换、改造生物质锅炉7台共52蒸吨。

(四)秸秆离田作业

我市计划2021年度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作业面积84.94万亩,其中:玉米78.94万亩,水稻6万亩。其中可享受本级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的玉米秸秆面积66.74万亩,可享受哈尔滨市大项目秸秆离田作业补贴的玉米秸秆面积12.2万亩。

(五)散煤替代

2021年计划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替代散煤1231户,利用量450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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