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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纳入“田长制”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826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水平提升,近日,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下沉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全省共组成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北大荒农垦集团牵头的6个省级指导组,对全省13个市(地)及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等中省直系统按照属地化管理纳入指导范围)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下沉指导。

据悉,下沉指导具体内容包括:指导各地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指导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把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任务纳入“田长制”管理,作业措施要落实到农户和地块;指导各地建立秸秆资源台账领导负责制和专管员制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指导各地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离田工作进度;挖掘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

本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下沉指导工作,从2021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22年本利用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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