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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辉南县对农作物秸秆打(压)捆机械 县级累加补贴的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71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按照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政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农作物秸秆尽快离田,特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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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原则

为防止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通过农机装备扶持政策,提升离田机械化保障能力,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补贴办法

利用县财政资金,对新购置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秸秆打(压)捆机实施补贴。

(一)补贴内容。资金主要用于秸秆打(压)捆机购置补贴,

(二)补贴方式。购置秸秆打(压)捆机补贴,实行“自主购买、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的补贴操作方式。补贴资金由县级统筹使用,据实结算兑付。机具验收结束后,进行统一结算。

(三)补贴对象。户籍为辉南县农民,在辉南县区域内实施秸秆捡拾打捆(离田)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比例按照国家补贴和县级补贴 1:1的比例进行。

(五)资金安排。根据我县水、旱田的作业面积,县里安排了500万元的累加补贴资金指标,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机合作社、专业农场、家庭农场、规模化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倾斜。累加资金实行先买先补,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起止日期,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2021年11月20止,超过此期限内购买的不享受县级补贴。

三、操作流程

(一)申请报名。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银行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出据开户行许可证)到乡镇农机服务中心报名并签署个人承诺书。(乡镇留存承诺书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存档,以备检查,并按报名先后顺序登记好,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把本周申请补贴人数、机型报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二)申请补贴。按照《辉南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办理国补手续;待国补手续办完后持个人承诺书、机具补贴确认书、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银行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出据开户行许可证)等材料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县级累加补贴资格。

(三)资金兑付。享受县级累加补贴的购机者作业后,经县、乡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其作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县、乡两级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由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

四、工作措施

(一)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将补贴方案宣传到村组,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对申请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监督制约,对购买秸秆打(压)捆机购机者进行监管,不定期入户检查,对享受县级补贴的机具原则上3年内不允许转卖,对顶名购买,倒买倒卖,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县级补贴并将国补一并追回,三年内不能享受任何农机购置补贴。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农机主管部门研究后,进行妥善处理。

1.购机者个人承诺书。

2.2021年辉南县秸秆打(压)捆机补贴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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