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已落实《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依据
《丰城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2021年,以就地就近、长效示范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打造14个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示范点;以建设规范化秸秆收储中心为主线,建设10个收储中心、11个收储点;以推进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持续发展为重点,依照秸秆收储量、利用量给予资金补助。
四、工作目标
处理好“三个关系”——农用为主和多元利用的关系,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和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的关系;明确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三大方向”;努力实现“三个提升”——提升秸秆农用水平,提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和提升秸秆市场化利用水平。
以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创建为契机,探索秸秆覆盖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等多种途径利用方式,将秸秆利用工作与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有机的融合起来,助推我市农业绿色发展。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市推进,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巩固秸秆收、储、运、用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力争2021年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适用对象及实施标准
本方案的奖补标准主要是遵循“一个建、两个量、三个看”。即“一个建”是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秸秆收储中心建设总投入的50%;“两个量”是项目验收注重秸秆的收储量和利用量这两个“量”,必须达到实施方案的要求;“三个看”是对秸秆还田示范点进行三看(一看早稻收割秸秆留茬切割粉碎是否符合标准。二看晚稻收割秸秆是否打捆离田。三看晚稻收割后是否及时深耕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