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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74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为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0〕5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碧水、蓝天、青山、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函〔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完善利用制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质量。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健全市、县秸秆资源台账,梳理1套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清单,形成1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至少开展1次县级以上媒体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在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重点县,培育5个以上秸秆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二、重点工作

(一)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农作物种植情况和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按照“南部县区以机械化秸秆还田还园、北部县区以秸秆饲草收储、加工为主”的思路,以制定利用制度、创设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为推进手段,编制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秸秆资源台账。请各县(市、区)参考更新后的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详见附件1、2),继续做好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切实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村能源办、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承担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的黄龙县,要因地制宜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农村能源办、黄龙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腐熟还田、生物反应堆、秸秆有机肥生产等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以及秸秆青贮、氨化、微贮、颗粒饲料制造及玉米秸秆捡拾打捆储存等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扶持发展一批收储运收和加工能力强的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燃料、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食用菌基料替代技术,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农技推广站、市土肥站、市园艺站、市能源办、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科技支撑和技术培训。市、县(市、区)农机、农技、畜牧、土肥、能源、园艺等单位,要根据单位业务职责,抓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科技支撑,有效解决区域种植制度和秸秆利用重点难点问题,推广适合区域的秸秆还田、青黄贮饲料、秸秆生物质燃料、食用菌基料等技术和配套装备,维续梳理一批主推技术清单,分层次、分作物开展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市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农技推广站、市土肥站、市园艺站、市能源办、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健全组织领导和统筹机制,把各项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具体到组织、个人和市场主体。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经发局、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进一步争取加大对秸秆还田、收贮运、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用地、用电、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措施.积极统筹利用各类涉农政策,探索建立区域性补偿制度,增强补偿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给予秸秆综合利用新型经营主体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其社会化服务能力,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合作社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实际操作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爱农业、有技术、会管理的秸秆综合利用专业技术人才。

(四)强化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秸秆综合利用成效、台账建设等为重点指标,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由部门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形成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纳入到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范围,市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承担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黄龙县,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综合利用故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亮点和成效,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年度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苏西英

联系电话:09112886138

电子邮箱:sxsyasnyb@163.com

附件:1.陕西省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推荐值

2.陕西省秸秆可收集系数推荐值

附件1

陕西省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推荐值

区域

作物

草谷比

全国

早稻

0.93

中稻及一季晚稻

1.00

双季晚稻

1.06

小麦

1.22

玉米

1.01

马铃薯

0.16

甘薯

0.26

木薯

1.81

花生

1.26

油菜籽

1.86

大豆

1.19

棉花

2.95

甘蔗

0.06

陕西

中稻及一季晚稻

0.89

小麦

1.24

玉米

0.94

马铃薯

0.19

甘薯

0.13

油菜籽

1.23

大豆

1.98

附件2

陕西省秸秆可收集系数推荐值

 

 

区域

作物

机械收获系数

人工收获系数

收集率

全国

早稻

0.65

0.92

0.97

中稻及一季晚稻

0.78

0.85

0.96

双季晚稻

0.70

0.88

0.96

小麦

0.81

0.91

0.96

玉米

0.95

0.97

0.98

马铃薯

/

/

0.98

甘薯

/

/

0.98

木薯

/

/

0.98

花生

/

/

0.98

油菜籽

0.86

0.82

0.95

大豆

0.89

0.91

0.95

棉花

1.00

0.93

0.96

甘蔗

/

/

/

陕西

中稻及一季晚稻

0.78

0.92

0.98

小麦

0.79

0.94

0.96

玉米

0.95

0.98

0.96

马铃薯

/

/

0.98

油菜籽

0.86

0.88

0.95

大豆

0.89

0.98

0.96

 

注:如无对应作物的可收集系数,可参考全国秸秆可收集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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