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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 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3  浏览次数:73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现将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转发如下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污染防治攻坚、蓝天保卫战2020年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疏堵并举、源头防控、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科学禁烧与有计划安全焚烧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政策扶持与产业推动相结合,加快构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禁烧区内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工作

1、依法划定区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的规定,进一步依法科学划定长年“禁烧区”与计划“限烧区”。长年“禁烧区”为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机场周边、建制集镇周边等,实行更加严格的区域秸秆禁烧政策。市城区及周边乡镇具体范围: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全部区域,鼎城区金霞街道、红云街道、郭家铺街道、斗姆湖街道、牛鼻滩镇、谢家铺镇、灌溪镇、石板滩镇,桃源县陬市镇、木塘垸乡,汉寿县聂家桥乡;各区县市(管理区)长年“禁烧区”与计划“限烧区”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划定。

2、实施计划管控。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并平衡农民耕作需求与环保政策,避免“一刀切”。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会商机制,根据气象条件、农业生产形势、大气自洁污染情况等,商定选择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或不影响大区域大气污染的情形等,有序、科学、安全地烧除计划“限烧区”农作物秸秆。计划“限烧区”的烧除工作,具体由各区县市(管理区)根据会商情况,组织当地群众分区域、分片、分时段的安全烧除秸秆。

3、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告示、悬挂横幅、入户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手段,进行立体式循环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群众禁烧知晓率达到100%。重点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好的做法和正反典型,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禁烧和科学利用秸秆资源习惯,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置3条以上长期固定的秸秆禁烧宣传标语,同时明确农户责任,明确告知农户焚烧秸秆将面临的处罚。鼓励群众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4、强化巡查监管。市本级做好主要农作物收获期间的重点时段的巡查,在分散时段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每月暗访工作不定期对各区县市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督导,同时充分利用无人机、第三方巡查等手段密切各地秸秆禁烧情况,巡查督导情况及时公开,上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各区县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县、乡、村、组都要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切实担负起监督、记录、劝阻和组织扑灭火点等职责。在主要农作物收割季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生态环境和公安执法人员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及时取证并实施行政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礼貌、程序合法、取证科学、处置有力、公平公正。执法处罚情况及时公开,实行定期排名制度。

5、推进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农作物秸秆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奖补力度。推进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采用奖补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明确专人具体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

2、保障经费投入。市级安排300万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城区禁烧区秸秆还田奖补、新建转运中心奖补、乡镇(街道)奖励、秸秆利用企业奖补和社会资本参与奖励等。各地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出台扶持奖励办法,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严格考核奖惩。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奖罚结合,对禁烧工作任务完成到位的给予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进行移交和处理。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区县市要对所属乡镇(街道)禁烧工作开展考核排名,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禁烧工作失控的人员要进行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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