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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实施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66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进一步加快推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巩固提升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成效,现将《高邮市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实施指导意见》转发如下,供全国秸秆行业参考。





高邮市
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

收集离田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为工作实施责任部门,各乡镇、园区农业农村局为工作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工作开展。

二、支持标准

2020年夏季全市计划完成3万亩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根据乡镇、园区最终任务完成数统筹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给与一定的专项经费。

三、实施流程

1、主体申报。各乡镇、园区根据自身情况落实不得低于2000亩的秸秆离田收集田块,并做好秸秆离田收集序时安排,按要求及时报送秸秆离田收集计划。

2、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对乡镇、园区上报的秸秆离田收集田块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面积。

3、工作开展。各乡镇、园区负责按照秸秆离田工作方案要求,委托有收集能力的企业开展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工作,做好序时进度安排和沟通协调,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绩效评价。各乡镇、园区在工作完成后,需向市农业农村局能环站提供绩效完成相关佐证材料,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核查组,对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并赴秸秆离田收集田块和秸秆堆放点现场查验。核查结果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1周。

5、资金拨付。根据核查结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下拨高邮市2020年夏季秸秆机械化收集离田专项经费补助,各乡镇、园区须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和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园区要按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本着大块连片、交通便捷的原则,对秸秆离田收集田块是否符合机械化现场作业及户主自愿积极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各乡镇、园区请于5月27日前,将《2020年夏季农作物秸秆收集离田计划汇总表》(附件2)加盖政府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能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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