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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72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宜兴市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通知》要求,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堵疏结合,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今年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该市确定2020年禁烧时段为夏季5月20日—6月30日,秋季10月10日—12月31日。按要求,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查第一把火。尤其是对工作态度消极、考核成绩差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火点所在地负责人,要报请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通知》明确,各镇(园区、街道)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其中镇(园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地要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切实做到乡镇干部包到村、村组干部包到户,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创新巡查方式,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等手段,全方位、实时监控秸秆焚烧。

《通知》要求,各镇(园区、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要运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提升秸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三方面能力,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构建秸秆多元化利用新格局。鼓励和支持我市农业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形式加大对本地秸秆的消纳利用,形成更适应我市实际的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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