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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秸秆综合利用2018-2020年行动规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次数:106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黑龙江垦区年秸秆可收集量约2000万吨,约占全省秸秆可收集总量的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龙江省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春季秸秆田间清理和焚烧联动管制工作的通知》(黑农委联发〔2018〕21号)、《全省 2018 年春季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督查方案》(黑秸禁联办〔2018〕5 号)要求,为做好垦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规划。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工作机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政府职责,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倒逼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职工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能源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循环利用。

    2.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禁烧区域、农户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多元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3.政策扶持,公众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导,农户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4.科技推动,延长链条。加强科技攻关,着力解决以玉米、水稻秸秆为重点的综合利用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5.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总局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管理局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农(牧)场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垦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部转化利用,基本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能源化利用

    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根据秸秆资源种类和可利用资源量,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到2020年,拟实施中国水电公司二龙山25万吨秸秆发电项目、奥奇新能源公司赵光25万吨秸秆发电项目、为天新能源公司八五一一14MW秸秆沼气发电、华西能源公司建三江4个秸秆发电项目、华润集团秸秆沼气发电项目。

    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加快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到2020年,计划新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29个,其中:0.25万吨小型站16个、1万吨中型站12个、2万吨大型站1个,购置生物质炉具800台。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

坚持秸秆还田与耕地轮作休耕相结合,因地制宜确定还田方式,重点推广秸秆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免耕覆盖还田,建立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堆沤有机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到2020年,秸秆还田达到1850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92.5%。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

    抓住畜牧业发展机遇,推广青黄贮技术,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到2020年,畜牧饲料化处理秸秆量可达125万吨。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   

    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纸、高密度板材、燃料乙醇、航空燃油、降解纸膜等,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实施黑龙江省向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消耗秸秆70万吨,年产50万吨秸秆纸项目,并力争促使该公司再启动一个新项目。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

    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开拓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利用新途径,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进而提高秸秆基料化应用比例。到2020年,实施宝泉岭农垦卓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微生物技术综合开发,年消耗秸秆2.5万吨,年产8800万盘育秧基质项目建设,并力争促使该公司再启动一个新项目。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点。切实发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燃料的收集和储运畅通。到 2020年,力争引进战略投资者,每年建设一个3万吨秸秆存储库项目。

    (七)秸秆禁烧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垦区实行全域禁烧,2~3年内基本实现无野外露天焚烧现象,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测防控,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发改委、能源办、环保、农机、畜牧等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局农业局负责秸秆肥料化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总局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工作。总局环保局负责牵头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总局畜牧兽医局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工作。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依法给予支持。

(二)实施统筹谋划,探索利用途径

各农(牧)场按照总局、管理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保证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各利用途径可灵活选择,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开展有方向、推动有依据、实施有成效、考核有量化。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农艺措施、生物技术等手段,降低秸秆总量,加速秸秆腐解程度。继续积极探索综合利用途径,农畜结合开展秸秆饲料化,与发电厂、造纸厂等企业全方位对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承包户主动参与意识和禁烧秸秆的自觉性。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垦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四)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问责力度

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管理局、农(牧)场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各管理局、农(牧)场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提前谋划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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